招標公告(資格后審)(實行電子招投標)
項目編號 |
皖E0-18-2021-1050 |
項目名稱 |
馬鞍山市向山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EOD項目(EPC+產業導入)監理 |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
馬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項目統一代碼 |
2020-340504-77-01-041543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招標人 |
馬鞍山市兩山綠色生態環境建設 |
招標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 |
資金來源 |
□政府投資 √其他投資 |
建設地點 |
馬鞍山市(主要包括向山鎮域、筆架山礦區、獨山片區、和尚橋礦區等) |
建設規模 |
本項目包含34個子項目,總標的額477950萬元,本次監理服務包含以下所有內容,分為兩個標段,具體為: 一標段(生態修復類),共包含21個子項目: 1.寨山整治項目;2.羅卜山、霍里鐵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3.孫村金礦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項目;4.馬山排土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5.向山地區在冊小尾礦庫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6.完善已復墾尾礦庫及排土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歷史復墾尾礦庫及排土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工程 );7.交通干線周邊防護林帶建設項目(交通干線周邊防護林帶建設工程 );8.向山綠色產業發展集聚區項目;9.小王村生態修復+工程(種植經濟林并發展林下經濟),推動三產融合;10.向山地區歷史宕口生態修復+項目(礦山遺址公園)(歷史遺留采石宕口生態修復工程 );11.大黃山周邊生態修復+項目(地質公園);12.礦山礦坑生態修復+項目(礦冶公園);13.雨山東路改造項目(偉星藍山-泰山大道段);14.向山垃圾填埋場封場及滲濾液處理項目;15.采石河上游水系整治項目(采石河源頭水環境治理工程);16.洋河水系整治項目(慈湖河源頭水環境治理工程 );17.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提升項目;18.郎甸嘉苑安置房項目;19.葛羊路(躍進橋-泰山大道)道路大修改造項目;20.片區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和向山地區歷史展示館項目;21.向山消防救援站應急救援能力提升項目。 各子項目建設內容詳見附件。 二標段(產業配套類) ,共包含13個子項目: 1.老313省道連通項目;2.老313省道改造提升項目;3.湖南東路延升(泰山大道-S205圍烏路)建設項目;4.泰山大道(銀杏大道-向濮路)新改建項目;5.慈湖河路北延項目(天然河橋北-205國道);6.鎮區主干道周邊環境整治項目;7.橋頭二期安置房項目;8.向濮路(泰山大道至S205圍烏路)建設項目;9.雨山東路拓寬改造項目(泰山大道-南山大道);10.向山地區路網貫通項目;11.向山地區縣道改造項目;12.基礎設施配套項目;13.老舊小區及周邊環境改造項目。 各子項目建設內容詳見附件。 |
工程總投資估算價 (人民幣) |
一標段直接工程費:約206117萬元 二標段直接工程費:約207517萬元 |
監理服務費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 |
一標段監理服務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267.28萬元 二標段監理服務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282.68萬元 |
監理服務期(每標段) |
簽訂合同協議書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止。如因非監理單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調整或拖延,監理服務期應相應順延,而且監理單位可適當調整監理計劃,但這種計劃調整以不影響監理服務水平為前提,并須經業主批準。業主對工期進行調整或延長,監理服務期也相應作調整或延長。這些工期的調整或延長屬于正常的監理服務,業主不另外增加監理費用,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作考慮。 |
招標范圍 |
上述相應標段施工范圍內全部內容的工程施工監理(含檔案資料管理、協助招標人組織與項目有關的各項驗收工作)。 |
標段劃分 |
2個標段 |
投標人資格要求(每標段) |
1、投標人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要求之一: ①監理綜合資質; ②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和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2、項目總監資格要求: 項目總監須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和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 3、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 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1)開標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3個月; (3)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6個月; (4)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12個月; (5)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24個月; 4、投標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