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供應中心(02)8月份集中物資供應-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激光盤煤儀等物資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為能源交通產業控股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物資供應中心(02)8月份集中物資供應-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激光盤煤儀等物資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
2.1規模:物資供應中心(02)8月份集中物資供應-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激光盤煤儀等物資采購。詳見采購文件。
2.2標段劃分: 本次采購劃分為1個標段。
2.3交貨期: 設備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本項目全部實施、驗收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4 供貨范圍:見技術規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3個電廠燃料管理智能化項目(至少包括煤場三維激光自動盤煤系統或數字化煤場)供貨業績,且至少有一個已成功投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供貨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為無效證明文件。
3.2.2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具有機電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或電力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采購文件的獲取
4.1 購買方式: 獲取時間:從 2021 年 8月27日 09:00 起至 2021 年 09 月 02 日 17:00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