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朔黃鐵路共享中心2025年沿線自有資源分布式光伏發電EPC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本項目為光伏發電EPC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朔黃(黃大)鐵路沿線5.252MWp光伏發電的屋頂安全檢測、設計、政府和電網公司手續取得、采購、施工直至驗收合格交付生產,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
1.屋頂安全檢測(出具承載力檢測報告)
2.設計(包括滿足太陽能光伏電站正常運行所具備的系統設計、出線并網系統的設計)
3.供電系統的方案報批及并網驗收等服務(含并網和驗收各種證照手續辦理,并承擔此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4.采購(光伏組件甲供,其他設備及輔材均由投標人采購,關于光伏組件的到場卸貨、檢驗、必要的二次轉運、存儲以及安裝等均由投標人負責,并由投標人提供安裝過程中的所有輔材)、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求提供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
5.施工: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項目管理、調試、試驗、試運行直至驗收合格交付生產、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包括建設期整個項目保險(建筑、安裝、設備、總承包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
2.1.2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730日歷天。
2.1.3施工地點:朔黃鐵路沿線(詳見技術文件)。
2.2 其他:【1】圖紙資料咨詢:共享服務中心新能源業務部
【2】現場踏勘:不組織統一踏勘,請投標人自行踏勘,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證書;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承裝、承試二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光伏施工或光伏EPC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5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蓋章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2)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技術負責人的工程師(機電或電氣專業)及以上職稱證書。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24 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