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02/25-ZB-001)
一、 招標條件
山西華電蒲縣12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項目110kV、220kV線路遷改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華電蒲縣抽水蓄能 受山西蒲縣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開展本次招標工作。中標后,由中標人與山西蒲縣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雙方簽訂并履行合同。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裝機容量4*300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5個月。 2.4 招標范圍:110kV、220kV線路遷改工程EPC總承包。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輸變電工程-110kV220kV線路遷改工程EPC總承包(CHDTDZ002/25-ZB-00101):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1.110kV蒲縣蒲前線(21#-28#)線路遷改工程,改造線路長度約2×2.72km;全線雙回路架設,拆除原線路; 2.220kV羅蒲Ⅱ線(63#-69#)線路遷改工程,新建單回路架空線長約2.7km;拆除原線路。 以及EPC總承包涉及的勘察設計、征租地以及青賠(包括費用繳納及手續辦理等)、施工、設備材料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場地清理和恢復、線路停送電申請手續等一攬子工程以及相應的質保工作等。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輸變電工程-110kV220kV線路遷改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 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 (1)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具有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二級及以上許可證;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無簽署日期的認定為無效業績)至少具有1項電壓等級在220kV及以上輸變電EPC總承包工程完工業績。所有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或清單頁、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原件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完工)的材料。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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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