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依照《投標人資格信用承諾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依照《投標人資格信用承諾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依照《投標人資格信用承諾函》。
5.參加本次投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依照《投標人資格信用承諾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6.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項目含散裝食品銷售。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掃描件或由營業執照二維碼掃碼產生的食品經營許可信息截圖。(如國家另有規定,則適用其規定)
7.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稅收違法黑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招標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依照《投標人資格信用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