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23/18-QT-011)
一、 招標條件
浙江華電衢州烏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電站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裝機容量298MW(2×149MW),三等中型工程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籌建期12個月,主體工程施工期43個月,工程完建期2個月,工程總工期45個月。造價咨詢服務期限:服務期57個月(含完建期2個月,完工結算18個月),計劃服務期限暫定為2025年6月30日起至2030年03月30日,具體時間以項目單位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1)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造價咨詢(CHDTDZ023/18-QT-01101):浙江華電衢州烏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電站范圍內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標階段、施工階段、竣(完)工結算階段等各個階段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工作。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造價咨詢】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1項200MW及以上水電站工程(含抽水蓄能)造價咨詢服務合同業績(單個合同應至少包含工程變更及索賠審核、工程總結算報告編制、標段完工結算審核3項內容)。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合同簽訂時間、服務范圍、裝機容量等真實性和符合性的相關內容。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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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