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方電氣布爾津100 萬千瓦風電項目”已由阿勒泰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備案證號:2409201286654300000156》批準建設,“布爾津風電項目(220千伏升壓匯集站)”已由阿勒泰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核準批復:阿地發改交通能源8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阿勒泰東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及銀行貸款,資金占比為20%、80%,招標人為阿勒泰東津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DFDQ-2505BEJ-S001
2.2 項目名稱:東方電氣布爾津100 萬千瓦風電項目升壓站、輸電線路及布爾津縣風電項目(220kV 升壓匯集站)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境內。
2.4 建設規模:新建1 座布爾津縣風電項目(220kV 升壓匯集站),即東輝220kV 升壓匯集站;2 座110kV 升壓站(五彩灘北升壓站、五彩灘南升壓站);3回110kV 輸電線路。
東輝220kV 升壓匯集站土建部分包含綜合樓、220kVGIS 預制艙、110kVGIS預制艙、35kV 開關柜預制艙、附屬用房、危廢庫、警衛室等建(構)筑物;電氣部分包括220kV 主變壓器(主變屬于暫估價)、220kVGIS、110kVGIS、SVG、35kV開關柜、站用變、接地變、二次設備等電氣設備,此外站內配套建設250MW/1000MW h 儲能裝置及相關設施(儲能土建、電氣等設計工作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儲能系統設備供貨、建筑安裝工程不在本次招標范圍);
五彩灘北110kV 升壓站土建部分包含110kVGIS 預制艙、35kV 開關柜預制艙等建構筑物、警衛室、附屬用房等建(構)筑物;電氣部分包含110kV 主變壓器(主變屬于暫估價)、110kVGIS、35kV 開關柜、SVG、站用變、接地變等設備。
五彩灘南110kV 升壓站土建部分包含綜合樓、110kVGIS 預制艙、35kV 開關柜預制艙等建構筑物;電氣部分包含110kV 主變壓器(主變屬于暫估價)、110kVGIS、35kV 開關柜、SVG、站用變、接地變、2 臺50Mvar 調相機(調相機不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等設備。
五彩灘北110kV 升壓站至東輝220kV 匯集站間新建一回110kV 輸電線路。
五彩灘南110kV 升壓站至東輝220kV 匯集站間新建二回110kV 輸電線路。
本工程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2.5 計劃工期:2025 年05 月31 日至2025 年10 月10 日,132 日歷天,若實
際開工日期比計劃開工日期晚可順延。
2.6 招標范圍:東方電氣布爾津100 萬千瓦風電項目所屬2 座110kV 升壓站(不含2 臺調相機)、3 回110kV 輸電線路、布爾津縣風電項目(220kV 升壓匯集站)。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招標方式,承包范圍為:本工程勘察、設計(不含調相機系統、儲能系統);設備材料采購(主變為暫估價設備,不含儲能系統設備、調相機系統設備);本工程建安工程施工等所有工作(不含儲能系統及調相機系統),包含但不限于升壓站及輸電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全站調試(含電氣交接試驗、儲能涉網試驗、升壓站涉網試驗、電氣特殊項目試驗、分系統調試、系統調試、啟動試運行等所有調試內容)、材料送檢、設備監造、場內道路、進站道路、防雷接地工程、升壓匯集站所有證照手續辦理、并網手續(詳見技術招標文件)、所有驗收(含各類專項驗收),以及配合調相機標段設計、施工、調試、試運行等工作(與各標段分界點詳見技術招標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①東方電氣布爾津100 萬千瓦風電項目所屬2 座110kV 升壓站、3 回110kV
輸電線路、布爾津縣風電項目(220kV 升壓匯集站)的詳細勘察工作,含1:500
地形圖測繪。
②東方電氣布爾津100 萬千瓦風電項目所屬2 座110kV 升壓站、3 回110kV
輸電線路、布爾津縣風電項目(220kV 升壓匯集站)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
竣工圖編制,包含儲能區域土建、電氣等各專業的設計工作。
③所有設備、材料采購(除暫估價設備、調相機系統和儲能系統設備外,包
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設備材料催交、監造、運輸(包括設備運輸道路的協
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設備牽引工作)、安裝、試驗、調試、材
料送檢、卸車費用、驗收、倉儲保管(包括設置堆場所有費用,所有轉運費
用);
④本工程2 座110kV 升壓站、3 回110kV 輸電線路、1 座220kV 匯集站內所
有建安工程施工、安裝、試驗、調試、驗收、消缺;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
土石方工程、地基處理、綜合樓等建(構)筑物地基與基礎、建(構)筑物主體
結構、建(構)筑物裝飾裝修(含給排水、暖通、消防、電氣等所有專業),所
有電氣一次、二次設備安裝調試,站內建、構筑物工程,室外工程(含圍墻、大
門、綠化、進站和站區道路、站內硬化、給排水、電纜溝、地坪等)。
⑤涉及本工程建設相關的合規性手續辦理、協調等相關工作。
⑥并網手續:凡是與國網各級公司對接的、并網所需的所有必備要件均應由
投標人負責,且均應包含風電場、3 座升壓站、輸電線路,具體要求見技術招標
文件。
⑦本工程需接入喀納斯750kV 變電站自西向東第九個220 千伏間隔(戶外敞開式配電裝置),投標人需調研該間隔一次、二次設備是否齊全,是否滿足國網公司、新疆國網公司的要求,若設備不齊全、或設備需改造升級,投標人應負責配齊設備和改造設備的工作,投標人還應負責該間隔并網前所有一次、二次調試所有工作(若試驗不合格,需對設備進行更換,更換設備也應該由投標人負責,并包含在投標總價中,投標人應負責申報進站許可、開工作票、申請停電計劃、編制評審四措一案、人員單位準入等所有工作),上述工作的費用應由投標人負責,并包含在本次投標總價中。現提供該間隔現有設備配置情況的初步踏勘結果,以供參考:避雷器、電壓互感器、隔離開關、斷路器、電流互感器等一次設備較為齊全,并配置有穩控、PMU、關口計量表計、110 千伏保護測控裝置、母線保護裝置、五防系統等,具體以投標人現場詳細勘察結果為準。
承包范圍內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6.1 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設計優化)、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繪制及相關設計服務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設計及1:500地形圖測繪、設計概算(含委托第三方設計審查),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優化及報告編制、設備技術規范書、材料清單、工程量清單、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地勘、設計、計算書、竣工圖編制;安全、消防設施、節能設計專篇編制;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施工設計;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派出駐場設計代表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施工圖審查并取得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批復;配合招標人及上級公司相關部門審查工作。
2.6.2 本項目應包含 2 座110 千伏升壓站、1 座220 千伏匯集站、3 回110 千伏輸電線路所有設備、材料采購(除暫估價設備、儲能系統、調相機系統外),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設備材料的損耗、預留、試驗、安裝與調試。
2.6.3 本項目應包含3 座升壓站全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調試工作(不含儲能及調相機)。
升壓站建筑工程應滿足生產設備正常運行、檢修、維護及人員居住等要求所有建構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裝飾裝修、建筑電氣、全站消防系統、暖通、給排水、防雷接地工程、防火墻、電纜溝、220kV 升壓站綜合樓和2#110kV 升壓站綜合樓(滿足35 人生活的餐飲、住宿、辦公要求)、220千伏GIS 預制艙、110 千伏GIS 預制艙、35kV 配電裝置預制艙、二次設備預制艙、中控室、附屬用房、水泵房、門衛室、危廢間、場區圍墻及大門、構支架基礎、設備基礎、事故油池、主變油池、圍欄及基礎、視頻監控系統基礎、照明設備基礎、全部預埋管線、線纜、管井;以及站內道路硬化、站內綠化,進站道路(站內至鄰近風電場場內道路開口連接,需鋪設混凝土路面)新建、改造、恢復;借用臨近風電場進場道路的協調及日常維護(包括沿途埋地或架空線纜維護、改遷等)。承包施工范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因升壓站主要設備運輸引起道路破損的維護及維修等,運輸條件中部分鄉村道路改造問題,投標人現場考察確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擔相關費用。各類設備基礎防洪澇設施、接地、電纜溝、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以及需要配套的所有項目。
升壓站全部安裝工程應包含風電場全容量運行以及使升壓站、匯集站滿足國家、行業規范要求的所有設備安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變安裝(含附屬配套設施安裝與調試);高壓配電裝置安裝(含220kV、110kV GIS、35kV 開關柜);動態無功補償裝置安裝(SVG);站用變、接地變、臨時用電備用變壓器等安裝、構支架安裝、等電位聯結、火災報警系統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安裝、所有電纜光纜網線敷設接線、站內所有屏柜安裝、接線(含風機監控系統、箱變監控系統、風功率預測系統)、所有照明系統安裝、管型母線及支架安裝、所有設備支架安裝、配電箱、動力箱安裝、檢修箱安裝、消防設備安裝、給排水設備安裝、交直流電源系統安裝、電能表安裝、電采暖器、浴霸、電熱水器、通風設備安裝、空調設備安裝、SF6 系統在線監測系統安裝、GIS 局放在線監測裝置安裝、中控室所有設備安裝、電纜支架安裝;設備連接電纜、導線、母線、引下線等安裝;電氣二次設備安裝;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和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電纜防火封堵、電氣一次、電氣二次、通訊系統、控制系統、試驗、調試等。升壓站集控功能及設備的設計、采購、安裝和調試。
升壓站全部調試工程應包含本風電項目正常轉商運運行的所有必備試驗、調試工作(風機設備、風功率設備、調相機系統設備、儲能系統設備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全站一次設備的電氣交接試驗、二次設備調試、各設備廠家調試、性能測試、電氣特殊試驗、單體調試、分系統調試、系統調試、啟動試運行、穩控單體調試、穩控聯調、風電場涉網試驗,以及配合調相機、風機、風功率、儲能廠家調試的工作。
2.6.4 輸電線路部分應包括施工道路臨時征地、修筑、固沙、打樁、護坡、擋土墻、排洪溝、桿塔標志牌、防鳥裝置、防墜落裝置、避雷器安裝、監測裝置安裝、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鐵塔組立、導地線架設、接地安裝、附件安裝工程、OPGW 光纜架設,材料儲存、保管、轉運,輸電線路光纜單盤測試、通測,線路工頻參數測試,接地電阻測試,耐張線夾X 射線探傷等全部試驗調試;
2.6.5 合法合規手續辦理:本工程建設單位已完成可研及核準、永久建設用地批復、永久用地林草賠償等手續,其余所有為了保證工程合法合規的證照手續均應由投標人負責辦理,并承擔所有費用(國家明令要求必須建設單位向政府繳納的費用除外)。合法合規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土地審批、農用地審批及林地砍采伐證、審圖合格證、紅線圖、不動產權證(土地證、不動產登記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含修訂性詳規)、施工許可證、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報告、房屋測繪報告、規劃竣工認可、不動產測量報告、臨時用電轉正式用電、防雷檢測、土地地價評估報告、消防驗收以及安全備案、質量監督檢查(含注冊、申請、整改等全流程)手續辦理。
除非本招標文件明確由招標人負責,即便是招標文件承包范圍中沒有列明,但是根據工程規范、規程或慣例,如果某項工作、服務是確保本項目合規建設、運行所必須的,那么該等工作和/或服務亦應無條件視為已經包含在合同承包范圍中并構成合同承包范圍的一部分,投標人應無條件予以完成;投標人按照本條約定提供的該項工作和/或服務不應被視為本合同項下的變更,因此所發生的相
關費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中。施工過程中因投標人原因違反地方相關行政法規產生的費用及風險由投標人承擔。
2.6.6 所有調試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足夠人員、車輛、調試所用工器具(包含電氣一次、二次設備調試用設備、發電機、材料及耗材等)。
2.6.7 此次招標工作不包括220kV 送出線路部分,后續送出線路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完成該部分設計及施工內容時投標人應予以配合。
2.6.8 施工范圍內的交通、環保、通訊、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關系協調及相關手續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圍內的線路停送電協調辦理及賠付、跨越線路施工措施及現場拆除、恢復等工作,跨越水庫以及通訊線路等安全通道及現場拆除和恢復工作,各種跨(穿)越如跨電網、鐵路、公路等。
2.6.9 本工程所有驗收均應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電網公司驗收(含初驗、終驗)、電科院技術監督驗收、質量監督驗收、職業衛生驗收(三同時)、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三同時)、水土保持驗收(監理、監測、驗收)、環保驗收(監理、監測、驗收)、消防驗收(含調相機,包括消防設計審查、消防設備檢測、消防資料裝訂報送等內容)、植被恢復驗收、土地復墾驗收報告、檔案驗收。
2.6.10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調試及試驗期間繳納水、電、燃料費、施工過程的監測和評估、工程保險、質量監督、售后服務、人員培訓、工程質保期內的服務等全過程工作。
2.6.11 負責EPC 全過程的項目管理、施工協調工作,負責施工過程中與村民、村集體、鄉政府、縣政府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圍內的遷墳、圍欄、桿塔等,設備及材料運輸涉及的房屋拆遷、通訊及電力農網線路舉升及拆遷等;道路使用及恢復、材料機具臨時堆放、施工臨時踩踏、垃圾處理、堆放渣土、施工臨時占用土地、揚塵及噪音等并承擔相關費用;工程保險;負責生產生活物資配置,并協助生產準備等相關工作。現場古墓施工保護措施。
2.6.12 中標人應詳細踏勘現場地質、環境、資源情況,充分考慮本工程各項措施費用,所有措施費用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環水保措施、大型機械進出場費用、降水排水費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費、特殊地區施工增加費、臨時設施費、施工機構遷移費、安全文明施工費。上述費用性質,參照《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
本工程所需生活區、辦公區、加工區、堆場、材料站、施工臨時道路、作業平臺等場所均應由投標人負責,相關所有費用應計入投標總價,包括但不限于臨時征地費、租地費、手續費、稅費、復墾費用、植被恢復費等
本工程產生的遷移補償費、余物清理費、輸電線路走廊清理費、輸電線路跨越補償費、通信設施防輸電線路干擾措施費應由投標人負責。上述費用性質,參照《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
特別說明:
(1)招標人僅負責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管理費、項目前期工作費、生產準備費;所有調試、特殊試驗、聯合試運轉費、性能試驗、涉網試驗以及備品備件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費用,其余未列明的費用項目均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費用。
(2)項目所有政府合規性手續由投標人負責辦理。除非本招標文件明確由招標人負責,即便是上述承包范圍中沒有列明,但是根據工程規范、規程或慣例,如果某項工作、服務是確保本項目合規建設、運行所必須的,那么,該等工作和服務亦應無條件視為已經包含在合同承包范圍中并構成合同承包范圍的一部分,投標人應無條件予以完成;投標人按照本條約定提供的該項工作和服務不應被視為本合同項下的變更,因此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中。施工過程中因投標人原因違反地方相關行政法規產生的費用及風險由投標人承擔。
(3)場區內包含荒漠、沙地、林地、濕地、戈壁、丘陵、河道等不同地形條件,上述地質情況僅對揭露點位負責,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地質因素變化對工程設計、施工及造價的影響。投標人中標進場后,需及時進行詳細勘察,按照確定的選址方案,進行升壓站(包含儲能系統區、調相機)及110kV 線路位置地質詳勘,并準確測算土壤電阻率,提出升壓站(包含儲能系統區、調相機)及110kV線路地質詳勘報告及附圖。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地質問題、與提供的初勘地勘報告不符、產生地勘偏差,不予以調整價格,風險由投標人自行綜合考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
3.3 企業資質要求: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同時具有有效的承裝二級和承試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 號)相關要求。
3.4 企業業績要求:
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
(1)至少1 座220kV 及以上已完成的升壓站工程設計業績;
(2)至少1 座220kV 及以上已竣(完)工的升壓站工程施工業績。
另,如投標人提供1 座220kV 及以上已竣(完)工的升壓站工程EPC 業績,則可視作一個設計和一個施工業績。
3.5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合同實施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6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1 座及以上已竣工或投產新建升壓站(110kV 及以上)EPC 總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7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7.1 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7.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3 年須具有1 座及以上220kV 及以上已完成的升壓站工程設計業績或已竣(完)工EPC 總承包業績。
3.7.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承裝二級和承試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3 年須具有1 座及以上220kV 及以上升壓站已竣(完)工施工業績或已竣(完)工EPC 總承包業績。
3.8 其他特殊要求:
(1)企業業績證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主要內容頁)和竣(完)工或投產類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2)風電項目、光伏項目、火電項目、水電項目等配套的升壓站可認定為有效業績。
(3)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社保繳存證明和本項目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文件和竣(完)工或投產類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4)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3.9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0 注意事項:
(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2) 業績時間以竣(完)工類證明或業主證明性材料或投產證明上的竣(完)工時間為準。竣(完)工類證明或業主證明性材料或投產證明上沒有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完)工時間為準;竣(完)工類證明或業主證明性材料或投產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4)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5)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3.10 注意事項:
(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2) 業績時間以竣(完)工類證明或業主證明性材料或投產證明上的竣(完)工時間為準。竣(完)工類證明或業主證明性材料或投產證明上沒有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完)工時間為準;竣(完)工類證明或業主證明性材料或投產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4)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5)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5-05-0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