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2025年廣告宣傳物料制作及安裝服務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中捷通信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業主(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業主2025年廣告宣傳物料制作及安裝服務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編號:ZJZB-2025-13008)項下的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項目資金由招標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邀請潛在的投標人前來投標。本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對投標人在“”上傳的電子版投標文件進行審查。
1、 項目名稱:業主2025年廣告宣傳物料制作及安裝服務供應商采購項目
2、 招標代理機構編號:ZJZB-2025-13008
3、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3.1采購內容:本項目擬為業主下屬陸豐市、陸河縣、城區 各采購一家供應商,市 本部和海豐縣 各采購兩家供應商。提供單項5萬元以下的廣告宣傳印制服務,主要內容為:業務宣傳、傳媒業務所需的視頻、單冊、海報、畫冊、橫幅、噴繪、銘牌、宣傳單張等制作,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印制、供貨、運輸、保管、安裝,以及質量保障等相關服務。
3.2預算金額:一年預算金額230萬元,兩年總預算金額為460萬元(最終按照實際發生費用進行結算),共5個標包,各標包預算為預估數額,采用按實結算的原則,我司對中標人合同有效期限內任務的數量及金額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即采購人不保證有足夠的任務以滿足所有中標人。
3.3服務
3.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第一年經考核不合格的,采購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且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違約責任。
3.5標包劃分:本項目分為5個標包,標包間互斥,兼投不兼中。標包1和標包5選取2名中標人,推薦3名中標候選人(在項目執行過程中,中標份額分配與采購流程遵循以下原則:兩名中標人原則上各占 50% 份額。針對采購金額在10000 元及以內的項目,采購人有權依據實際需求自主選定供應商;對于采購金額超過 10000 元的項目,兩名中標人需進行二次報價,采購人將綜合考量報價情況,確定最終供應商)。標包2-4各選取1名中標人,推薦2名中標候選人;投標人可應答一個或多個標包,只能中標一個標包。具體劃分如下:
標包 | 標包區域 | 兩年含稅預算金額(萬元) | 選取中標人數量 |
標包1 | 海豐縣 | 126 | 2家 |
標包2 | 陸豐市 | 92 | 1家 |
標包3 | 城區 | 100 | 1家 |
標包4 | 陸河縣 | 50 | 1家 |
標包5 | 本部 | 92 | 2家 |
含稅預算金額總計(萬元) | 460 |
4、 投標人資格條件:
4.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4.2業績要求:須提供1份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的同類項目業績(廣告物料制作類),同類項目業績認定須提供同類項目合同關鍵頁(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采購內容頁、金額頁(如有)、簽字蓋章頁)復印件作為證明文件,證明材料需清晰可見,原件備查。
4.4信譽要求:投標人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被“信用中國”( )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被中國 ( )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被業主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4.5其他要求: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2)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無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狀態,近三年無不良合作記錄。
(3)投標人未處于被行政監管部門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最近三年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且最近三年在招標人項目中沒有出現投標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標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4)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應答: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cccibqz.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