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連云港市贛榆區
2.2 項目規模:江蘇贛榆LNG接收站項目位于連云港贛榆區,由接收站工程、碼頭工程、外輸管道工程三部分組成。
接收站工程設計規模為300萬噸/年(約合42億立方米天然氣),最大氣化能力100萬立方米/小時,預留擴展至150萬立方米/小時,建設3座22萬立方米LNG混凝土全容罐以及配套工藝設施。碼頭工程主要建設最大可停靠21.7萬立方米LNG船碼頭1座、工作船碼頭1座。外輸管道工程自接收站紅線外一米至國家管網公司青寧管線柘汪分輸清管站圍墻外約一米,長度約21.33千米,管徑1016毫米,設計壓力10兆帕,設計輸氣規模65億立方米/年。
江蘇贛榆LNG接收站項目共分3個EPC標段:第一標段碼頭工程、第二標段接收站工程、第三標段外輸管道工程。本次招標項目為第三標段外輸管道工程。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自2025年7月1日(實際時間以監理人書面通知為準)開始至2027年10月31日(試生產合格,簽署臨時接收證書)止,共28個月(853個日歷日)。外輸管道工程節點計劃(暫定)參見下表。
序號 |
工程名稱 |
開始日期 |
完工日期 |
1 |
勘察設計 |
2025年7月1日 |
2025年10月30日 |
2 |
施工 |
2025年11月1日 |
2027年3月31日 |
3 |
機械完工 |
/ |
2027年7月31日 |
4 |
試生產 |
2027年8月1日 |
2027年10月31日 |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外輸管道工程EPC總承包:外輸管道工程長約21.33千米,管徑1016mm,設計壓力10MPa,起自接收站規劃紅線外一米,跨越防波堤后鋪設海底管道,跨越海堤及外環路后改為埋地鋪設,陸地管線全線敷設于贛榆區柘汪鎮境內,宏觀走向為由東向西,止于國家管網青寧柘汪分輸站圍墻外一米。
工程范圍包括不限于:
①陸地管道:長約14.82千米,壁厚26.2毫米,材質L485M直縫埋弧焊鋼管;含水域中型穿越3處,高速公路穿越1處,國道穿越5處(其中3處為規劃),鐵路穿越2處(其中已建青鹽鐵路1處,港區規劃鐵路1處);
②海底管道:長約6.51千米,壁厚25.4毫米,材質API 5L X65MO SAWL;含桁架橋(2座)工程;
③站場閥室工程:1座站場(贛榆末站),含臥式過濾分離器3臺,計量橇1套,自立式放空立管1座,清管器接收裝置1臺,預留分輸3路,越站閥1只;1座監控閥室,含截斷閥1只;
工程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工藝安全風險分析、采購、監造、施工、協助特種設備注冊取證、試生產、性能測試、竣工驗收(包括竣工圖編制)等全部內容以及全過程項目管理、外部協調及政府報建等相關服務工作,承擔因其缺陷引起的一切責任等相關工作內容,所有提及的工作內容均已包含在合同中(不包含發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樁樁基檢測、第三方無損檢測、末站綜合用房第三方材料檢測)。并對承包工程的安全、質量、環保、造價和進度及雇員健康等全面負責。詳見招標文件。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外輸管道工程EPC總承包】
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1.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1.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1.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1.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1.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2.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總數(含牽頭人)不得超過3家。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2.2獨立投標的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2.2.1設計資質要求、2.2.2施工資質要求、2.2.3業績要求。
2.2.1投標人設計資質須同時滿足以下(A)、(B)要求:
(A)投標人應滿足以下(1)、(2)、(3)、(4)、(5)、(6)、(7)資質條件之一:
(1)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甲級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管道輸送專業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乙級資質。
(3)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管道輸送專業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海洋石油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4)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乙級資質。
(5)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海洋石油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6)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專業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乙級資質。
(7)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專業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海洋石油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B)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壓力管道設計;許可子項目:長輸管道GA1)。
2.2.2投標人施工資質須同時滿足以下(A)、(B)要求:
(A)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B)投標人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許可子項目:長輸管道安裝GA1)。
2.2.3投標人業績須同時滿足以下(A)EPC總承包業績、(B)設計業績、(C)施工業績要求:
(A)EPC總承包業績:投標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產日期為準)具有國內至少1項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長度不小于10千米的陸地天然氣管道EPC總承包投產業績(如提供的是聯合體業績,只接受投標人作為聯合體牽頭人的EPC總承包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②投產證明:試運行合格證明,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竣工證明,或業主證明(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文件),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B)設計業績,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1)、(2)要求:
(1)陸地天然氣管道業績:投標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有國內至少1項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長度不小于10千米的陸地天然氣管道施工圖設計完工業績。
(2)海底天然氣管道業績:投標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有國內至少1項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的海底天然氣管道施工圖設計完工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②完工證明:交工證明或業主證明(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文件)等。
(C)施工業績,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1)、(2)要求:
(1)陸地天然氣管道業績:投標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有國內至少1項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長度不小于10千米陸地天然氣管道安裝施工完工業績。
(2)海底天然氣管道業績:投標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投標人具有國內至少1項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的海底天然氣管道安裝施工完工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②完工證明:交工證明或海上設施符合證書或業主證明(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文件)等。
2.3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2.3.1聯合體牽頭人要求、2.3.2設計資質要求、2.3.3施工資質要求、2.3.4業績要求。
2.3.1聯合體牽頭人要求:聯合體牽頭人須同時滿足以下(A)資質要求、(B)業績要求:
(A)資質要求:聯合體牽頭人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甲級資質;
(3)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管道輸送專業甲級資質;
(4)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
(5)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專業甲級資質;
(6)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B)業績要求:
聯合體牽頭人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產日期為準)具有國內至少1項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長度不小于10千米的陸地天然氣管道EPC總承包投產業績(如提供的是聯合體業績,只接受本次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作為牽頭人的EPC總承包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②投產證明:試運行合格證明,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竣工證明,或業主證明(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文件),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2.3.2設計資質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A)陸地天然氣管道設計資質、(B)海底天然氣管道設計資質:
(A)陸地天然氣管道設計資質:
聯合體中承擔陸地天然氣管道設計工作的單位須同時滿足以下(1)、(2)要求:
(1)聯合體中承擔陸地天然氣管道設計工作的單位應滿足以下1)、2)、3)、4)、5)資質條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甲級資質;3)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管道輸送專業甲級資質;
4)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
5)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專業甲級資質。
(2)聯合體中承擔陸地天然氣管道設計工作的單位應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壓力管道設計;許可子項目:長輸管道GA1)。
(B)海底天然氣管道設計資質:
聯合體中承擔海底天然氣管道設計工作的單位須滿足以下(1)、(2)、(3)資質條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海洋石油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3.3施工資質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A)陸地天然氣管道施工資質、(B)海底天然氣管道施工資質:
(A)陸地天然氣管道施工資質:
聯合體中承擔陸地天然氣管道施工的單位須同時滿足以下(1)、(2)要求:
(1)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許可子項目:長輸管道安裝GA1)。
(B)海底天然氣管道施工資質:
聯合體中承擔海底天然氣管道施工的單位具有有效的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3.4業績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A)設計業績要求、(B)施工業績要求:
(A)設計業績要求:
(1)聯合體中承擔陸地天然氣管道設計工作的單位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有國內至少1項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長度不小于10千米的陸地天然氣管道施工圖設計完工業績。
(2)聯合體中承擔海底天然氣管道設計工作的單位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備至少1項國內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的海底天然氣管道施工圖設計完工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②完工證明:交工證明或業主證明(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文件)等。
(B)施工業績要求:
(1)聯合體中承擔陸地天然氣管道施工的單位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備至少1項國內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長度不小于10千米的陸地天然氣管道安裝施工完工業績。
(2)聯合體中承擔海底天然氣管道施工的單位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備至少1項國內管徑不小于DN800、設計壓力大于4兆帕的海底天然氣管道安裝施工完工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②完工證明:交工證明或海上設施符合證書或業主證明(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文件)等。
注:(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完工證明、投產證明、業主證明(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中體現的項目名稱、主管線長度、直徑、設計壓力、輸送介質、完工日期、投產日期等特征項相互印證即可。
(2)投標業績若為聯合體業績須提供對應的聯合體協議。
2.4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本項要求)。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5-04-28 11:30到2025-05-0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