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該項目是對沿黃生態廊道建設項目(城坡段)37.78萬平米進行景觀打造,主要內容包括土方整理、園路(砂石)建設、景觀綠化、灌溉布設等工程內容,在改善生態環境的基礎上,提升該區域的觀賞性。
招標范圍: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后期養護質保等。
(2)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1個標段。
(3)計劃工期:總工期:85個日歷天,設計20個日歷天,施工準備及施工65個日歷天。植物養護期:2年。
(4)項目地點:內蒙古準格爾旗城坡村沿黃段。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含)的綠化工程施工的合同業績1份,且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經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風景園林或景觀設計或景觀工程專業)。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注:注冊建筑師不屬于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序列。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含)的綠化工程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注:不得與安全員兼任。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25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