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九江150萬噸/年芳烴及煉油配套改造項目箱式加熱爐\21~22MW PN18~18.5 380~400℃ TP347H(招標編號:NWZ250515-2101-075994)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箱式加熱爐\21~22MW PN18~18.5 380~400℃ TP347H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1 | 九江150萬噸/年芳烴及煉油配套改造項目 | / |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1 | 箱式加熱爐\21~22MW PN18~18.5 380~400℃ TP347H | 1.000 | 臺 |
2 | 箱式加熱爐\48~50MW PN1.3~1.4 280~300℃ P5 | 1.000 | 臺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財務要求。
(1)要求提供連續近三年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正式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這三個報表審計報告需有審計單位印章或騎縫章,復印件上數據必須清晰可見;若投標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則報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其中:三年利潤均為負的否決。
3.1.3 業績要求。
(1)"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合同簽訂時間)至少具有1套新建200萬噸/年或以上加氫裝置的管式加熱爐業績,且該業績的爐管設計壓力不小于17MPa,且需提供運行穩定3年或以上的證明。 產品業績證明應同時提供技術協議、圖紙、合同復印件和對應發票復印件。其內容至少應包括項目名稱、設備名稱、設備規格、設備材質、產品數據表以及簽署和蓋章頁等。技術協議、合同、發票復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視為無效證明。同時需要提供業績對應的運行證明,發票掃描件僅接受通過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供應商發票”模塊通過的發票信息。投標人對投標技術文件的所有內容負完全責任,業績證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復印件均視為無效業績。"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5 其他要求。
(1)投標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目錄的、列入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的和國家限制或不鼓勵采購、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產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國”網站,無因環保問題的行政處罰事項(已撤消的行政處罰或期滿的不計入)。 (2)投標人生產或代理的產品,不應出現不良使用業績。不良業績指的是有重大質量、安全等問題,被國家(省部級)相關職能部門及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正式通報的。(已撤消的行政處罰或期滿的不計入)。 (3)投標人需提供承諾書,其報價文件文件滿足《爐模塊報價須知.docx》的全部要求。 (4)"本詢價書中加注星號(★)的條款為極重要條款,對這些條款的任何偏離將導致報價無效。 加注三角符號(▲)的條款為重要條款,對這些條款的偏離超過3 項時,將導致報價無效。未加注星號(★)或三角符號(▲)的條款為普通條款,對這些條款的偏離超過5 項或普通條款與加注三角符號(“▲”)的條款累計超過5 項時,將導致報價無效。"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