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朔鐵路機務公司2025年重載鐵路機車智慧檢修技術體系及裝備研究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新朔鐵路機務公司 2025 年重載鐵路機車智慧檢 修技術體系及裝備研究。
標段劃分:本項目只劃分為一個標段。
服務地點:國能新朔鐵路有限責任公司機務分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基于機器人和視覺技術,研究“柔性重組、節(jié)點重構、快速 迭代、節(jié)拍平衡、智能計算 ”等新型機車檢修生產自動流水線。基于軟件定義流水線技術,研制 機務檢修的智能化、柔性化裝備。基于大數據平臺“一車一案 ”的修程計劃和數字孿生系統的調 度命令,研究生產任務分解、執(zhí)行和反饋調整技術。基于機器人技術及配套工裝技術,研制機車 檢修節(jié)點的智能檢修中心或工作站。通過 AGV 將各個工作站柔性串并聯起來。開展機車解體組裝 中心、轉向架檢修線、電機檢修線、機械部件檢修站、制動部件檢修線、電子電氣檢修中心、車 體部件清洗噴漆中心和綜合檢測試驗站八大柔性智能線的研究。
2.4 項目總工期:項目總服務期60個月,項目完成時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6個月,質保期為項目通過驗收起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國家鐵路局頒發(fā)的《鐵路機車車輛維修許可證》(產品型號為HXD1型或HXD3C型)
(3)投標人須具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4)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鐵道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5)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0 年 4 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鐵路機車整車制造研發(fā)或鐵路機車部件智能檢修平臺研發(fā)業(yè)績 1 份(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或科研任務書。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如投標人是企業(yè)單位,須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如投標人是高等院校等事業(yè)單位,須提供職稱證明文件或職稱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主持或參與過省部級及以上機車車輛相關的科研項目。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或科研任務書,若合同或科研任務書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 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
(3)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 2024 年 1 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xù) 6 個月在投標人單位 繳納社保的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1)施工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①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項目經理有效的鐵路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技術職稱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 類),提供證書掃描件。
②擬任施工項目經理至少具有 1 個擔任鐵路工程或建筑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③投標人須提供擬派施工項目經理 2024 年 1 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xù) 6 個月在投標人單位繳 納社保的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2)擬任安全負責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 類),提供證書掃描件。
(3)投標人擬派的工程設計負責人須具有以下資格:
①擬任設計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職稱證書。
②須至少具有 1 個擔任鐵路工程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 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 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③投標人須提供擬派涉及負責人 2024 年 1 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xù) 6 個月在投標人單位繳納 社保的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承諾書,承諾承擔本招標課題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識產權;
(2)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家,聯合體不得再分包。
(2)聯合體投標人必須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必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聯合體牽頭人須滿足【1】資質要求中(1)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和(2)規(guī)定的機車維修許可資質,同時滿足【3】業(yè)績要求。
(4)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須具有并提供【1】資質要求中(1)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和(3)規(guī)定的施工資質以及(5)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承擔設計工作的聯合體成員須具有并提供【1】資質要求中(1)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和(4)規(guī)定的的設計資質。
(6)項目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設計、施工負責人分別由承擔設計工作、施工工作的單位委派,并應在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
(7)聯合體各方在本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1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