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煤炭礦區礦井水分級分質處理利用監測系統建設及評價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意見》(發改環資[2023]1193號文)《關于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4]226號文)等的文件,要求推動礦井水分質供水、梯級利用,制修訂礦井水涌于各領域的分級分質系列標準、技術規范,鼓勵黃河流域九省(區)試點開展高礦化度礦井水排放標準制定工作。針對神東礦區礦井水用水量大,礦井水水質溶解性總固體指標偏高、礦井水處理利用成本高等情況,需開展生態環境現場調查、生態環境要素監測等,建設礦井水分級分質處理利用監測系統,并對礦區生態環境系統進行評價,制修訂礦井水分級分質處理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并申報省級(自治區)高礦化度礦井水用于沉陷區生態灌溉試點,建成礦井水分級分質處理利用示范項目。
2.1.2采購范圍:主要包括神東礦區生態環境現場調查,生態環境監測(手工檢測),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生態環境評價,報告編制和評審,標準編制和發布以及試點申報和批復等(詳見技術文件)。
2.1.3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
2.1.4質量要求:服務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范,質量等級為合格,詳見技術文件。
2.1.5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投標人。具體以簽訂的安全協議為準。不允許分包,不允許井下勞務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時,擬派服務人員須為中標人的合同制員工,并按國家規定繳納社保。
2.1.6質保期:無。
2.1.7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后,根據監測等實體內容,經專家組年度評審通過后,支付至實際驗收總價的60%;若實際驗收總價的60%超過合同總價的40%,則按合同總價的40%支付。
2).申報行業標準并發布,支付合同價款的10%。
3).申報國家標準并發布,支付合同價款的10%。
4).完成生態環境評價和報告的編制,申報省級(自治區)高礦化度礦井水用于沉陷區生態灌溉試點,并取得試點批復,試點期不少于2年,支付合同余款。
5).設立履約保證金,合同金額200萬-1000萬(含),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5%;合同金額1000萬-5000萬(含),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礦井水水質監測系統建設(或礦井水防治、或土壤監測和修復、或土地整治與復墾)技術研究與示范業績1份,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且技術研究與示范項目須通過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批復作為試點。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試點的批復文件和對應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所提供的任意一張增值稅發票掃描件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含稅、不含稅金額須清晰可查,發票開具日期須在2025年2月15日前(不含),否則按無效認定。若投標人有相關市級及以上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課題任務書代替合同業績,若提供課題任務書無需提供發票和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試點的批復文件。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專業為環境工程或采礦工程),提供項目負責人的職稱證書或聘任證書(證書未體現專業的需另外提供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掃描件。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1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