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54.84024MWp漁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本工程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包含9個分布式項目。其中:4個電站采用漂浮式基礎,組件選用N 型單晶硅單面630Wp組件,組件數量為36408塊,共計22.93704MWp。5個電站采用樁基礎,組件選用N 型單晶硅雙面630Wp組件,組件數量為50640塊,共計31.9032MWp。9個項目合計安裝組件數量為87048塊,直流側容量為54.84024MWp。
項目一擬在遼陽市祁家鎮蛤蜊河村 A 區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祁家鎮蛤蜊河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4.8MW;項目二擬在遼陽市祁家鎮蛤蜊河村 B 區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祁家鎮蛤蜊河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5.1MW;項目三擬在遼陽市沙嶺鎮后繡江村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沙嶺鎮后繡江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4.8MW;項目四擬在遼陽市祁家鎮水泉村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祁家鎮水泉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4.5MW;項目五擬在遼陽市沙嶺鎮小沙嶺村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沙嶺鎮小沙嶺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5.7MW;項目六擬在遼陽市燈塔市大河南鎮孟葫屯村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燈塔市大河南鎮孟葫屯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4.5MW;項目七擬在遼陽市沙嶺鎮東干河村 A 區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沙嶺鎮東干河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5.4MW;項目八擬在遼陽市沙嶺鎮東干河村 B 區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沙嶺鎮東干河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5.1MW;項目九擬在遼陽市沙嶺鎮東干河村 C 區坑塘水面建設光伏電站,電站位于遼陽市沙嶺鎮東干河村,電站總裝機容量 5.98MW。
2.1.2招標范圍:
從項目開工準備到建設實施、完工調試、并網試運、移交生產、專項驗收、達標投產、竣工驗收止項目實施所需的各項工作,并承擔此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2.1.2.1工程設計
勘察設計(地質詳勘)、初步設計、設計方案比選、設計優化、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竣工圖設計等。
2.1.2.2設備材料采購
(1)負責項目建設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及相應的備品備件、隨機工器具的采購供貨、驗收、卸貨、倉儲保管、二次倒運、技術服務、現場性能測試(含組件隱裂等主要設備到貨后就地再檢測,電纜、支架等材料到貨后的第三方檢測)等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
(2)負責設備堆場租地,按招標人文明施工總策劃的有關要求負責進行堆場建設、定期維護和退場復墾工作;負責所有材料、設備的接卸、保管、轉運工作,并做好設備管理臺賬。
2.1.2.3手續辦理及事項協調、關系處理
(1)滿足項目開工的所有手續協調及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現場施工臨時用地、用電、臨建、臨時道路、運輸通道、堆場等手續辦理并支付相關費用。
(2)提交滿足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各種文件、報告,取得批復。
(3)負責協調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等實施期間所有事項和各種關系處理。
(4)負責協調涉及電網公司所有事項和各種關系處理,包含審圖、接口、配套送出線路建設、電網接入及相關政策處理、并網前驗收、并網許可,以及與電網公司協調簽訂調度協議、網絡安全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和購售電合同等。
(5)負責現場施工所有民事協調事項和民事關系處理。施工期間對既有建筑物、構筑物及設施的保護與修繕,如投標人施工原因造成的損壞由投標人負責修繕。
(6)負責工程場區范圍內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電網線路及弱電線路的拆遷及改建、樹木砍伐補償、臨時施工占地賠償及相關協調工作等。
(7)承擔上述各項手續辦理(含臨時用地相關費用、報告編制費、評審費、會議費等)、驗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2.1.2.4工程施工
滿足項目并網運行和驗收的土建、電氣安裝、調試、并網、試運行、移交生產、達標投產、工程各階段驗收和消缺,環保、安全、職業衛生健康等“三同時”相關工作,項目各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培訓和最終交付運營,質保期內的質量保修服務,配合結算、竣工決算、工程審計等全部相關工作。
(1)二級進度網絡圖的編制;施工工程、服務及設備采購文件的編制(設備技術規范書需招標人確認);參加各階段設計評審、施工圖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等;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相關技術問題。
(2)臨建工程:施工供水、供電、臨建設施、場地平整,場內道路、場區圍欄(永臨結合)、大門及門禁系統(永臨結合)、視頻安防監視系統(永臨結合)等的設計和施工。
(3)土建工程:支架基礎工程、支架安裝工程、逆變器、箱變、預制艙(電氣一、二次設備)等附屬設施工程、電纜溝井、運維通道、各種設備基礎或設備固定工程等全部土建相關工作。
(4)安裝工程:所有設備系統安裝、調試、測試,包括組件、逆變器、電氣一次、電氣二次設備系統安裝工程、電纜工程、接地系統工程、接入系統(產權分界點以內)工程,所有設備標識牌工程等全部電氣設備系統安裝相關工作,所有設備調試和單體試驗、系統整體調試、并網后電網調度要求的整套系統性能測試等。
(5)其他輔助工程:包含視頻安防、監控、監視系統的安裝及調試,并按規定接入相關運行平臺;負責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工程施工,包含表土剝離與存放、植被恢復(土地復墾)等,消防工程、與工程有直接關系的其它工程項目。
(6)根據招標人及上級公司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完成關鍵節點驗收、階段驗收和消缺工作等。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包含對水渠使用功能影響等的恢復、損失隱患等的消除、渠內部污物等的清掃等,最終滿足并通過產權單位、水務部門的驗收。
(7)負責工程移交及人員培訓、技術和售后服務、質保期內保修工作。
(8)負責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設單位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檔案資料,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歸檔和移交,并于竣工驗收前完成檔案專項驗收及整改工作。
(9)負責完成竣工驗收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的設備到貨檢驗、性能試驗、質量監督、功率調節和電能質量測試、所有性能測試、保護定值提供、并網前后的性能檢測、網絡安全防護及等保測試、電磁輻射、防雷接地檢測、樁基試驗及實體樁的檢驗、組件檢測等,取得相關報告及批復意見。
(10)負責其他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施工、試運行、驗收、移交、專項驗收、達標投產、竣工驗收、結算、審計,以及技術培訓、技術服務、質保期內的質保服務等的相關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設備由投標人負責保管看護,任何損壞、丟失由投標人承擔維修或更換,并承擔相應費用。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投標人需負責EPC工程完整范圍內的勘測設計、設備及材料供貨、運輸、保管、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服務與培訓、調試、試驗、聯合試運轉、各項驗收、移交生產,整座電站的性能保證和售后服務及項目的信息系統、后評估配合等所有工作。同時提供所有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和技術資料等。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或可從合理推斷為工程正常實施或工程達到合同、技術規范規定功能所需的工作/或材料,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招標文件中存在的任何與設計、數據、規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免除投標人的責任。
本項目實施必須以通過 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決策為準。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2.1.3計劃工期:工程總工期(從開工至全容量通過360小時無故障試運行驗收日歷天)暫定150個日歷天。要求項目于2025年5月1日前完成電網公司現場驗收,掛計量表,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并網發電。工程具體開工時間由招標人通知確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6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標人須在投標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是否分包,設計和施工(不含勞務分包)同時分包視為實質性不響應招標文件,根據分包情況判定企業資質和人員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未明確是否分包,視為不分包,投標人須同時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資質及人員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