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市鄉村振興基礎設施和產業振興建設項目永久性供電設計施工(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騰沖市鄉村振興基礎設施和產業振興建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已由騰沖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騰發改農經〔2020〕361號)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騰沖市振興投資(以下簡稱:招標人),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和銀行貸款,招標代理為云南。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永久性供電設計施工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歡迎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該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
2.1 工程
2.2 建設 2.3 項目概況:騰沖市鄉村振興基礎設施和產業振興建設項目10kV及以下供配電工程,涉及騰沖市農村人飲鞏固提升工程、村鎮環境連片整治、環河環湖鄉村旅游、河道綜合治理建設、村組公路建設子項配電工程建設,對子項中確定實施項目點進行供電。本項目可研費用為:916.05萬元。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范圍內的設計及施工總承包,具體如下: (1)工程設計:本項目涉及騰沖市18個鄉鎮,設計范圍為農村人飲鞏固提升工程、村鎮環境連片整治、環河環湖鄉村旅游、河道綜合治理建設、村組公路建設子項的永久性供電設計。 (2)工程施工:本項目涉及騰沖市18個鄉鎮,施工范圍為農村人飲鞏固提升工程、村鎮環境連片整治、環河環湖鄉村旅游、河道綜合治理建設、村組公路建設子項的永久性供電施工。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18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30日歷天,施工工期15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6 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及標準,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的相關標準及規范并滿足招標人就本項目提出的要求,確保達到供電部門的審核,并一次性通過審批。 (2)施工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和電力行業、 、當地供電部門等制定的規程、規范,并滿足其中規定的各項標準和要求。當有新的工程施工項目的規程、規范頒布時,則適用新的規程、規范。并滿足供電部門相關驗收規范、《 施工作業指導書》、《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9)、《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19)、《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201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1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47-2017)、《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施工部分》(2016年版)、《電力工程地基處理技術規程》DL/T 5024-2005及國家現行相關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 2.7 承包方式:工程總承包(EPC)。 2.8 資金來源:自籌和銀行貸款,已到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 3.2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施工資質和設計資質: 3.2.1施工資質:國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及以上)資質,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2.2設計資質: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者電力行業(變電工程或送電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3.3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 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企業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若企業成立時間不足三年,可以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若成立時間不足1年的,無需提供,此條件不作為否決投標條款)。 3.5信譽要求:(1)當前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2)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shixi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3)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上發布,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對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7.監督單位及監督
監督
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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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