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應答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稅務機關頒發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文件掃描件或稅務機關官方網站上的截圖等證明材料。
2.2應答人必須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累計金額人民幣45萬元及以上的本次采購產品業績(內容為單次委托費用小于5萬元的零星維修、維護、改造,不含裝修及整體改造)。業績金額以合同+對應發票、框架協議+對應發票為準。須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及對應發票掃描件,原件備查。
2.3應答人應具備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需在有效期內。
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2.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