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壕煤礦井下物探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能源李家壕煤礦井下物探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李家壕煤礦,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2.1.2項目概況: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細則》以及上級能源局、煤監局相關文件中對于煤礦防治水的要求,煤礦必須做到“三專兩探一撤”,李家壕煤礦開展井下掘進巷道超前探及回采工作面瞬變電磁法和無線電波透視法探測,目的是為了查清掘進工作面前方及頂底板富水情況以及回采工作面內部隱伏構造及導水構造發育情況,為掘進及將來工作面回采提供可靠的地質、水文地質依據。
2.1.3招標范圍:李家壕煤礦井下物探服務范圍,即井下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超前物探任務,其中:
(1)采用瞬變電磁法探查合同簽訂后兩年掘進巷道22318m超前物探工程量。
(2)采用無線電波透視法及瞬變電磁法探查31109-1綜采工作面6700m(工作面按兩巷總長計算)物探工程量。
(3)采用無線電波透視法探查51109綜采工作面5830m(工作面按兩巷總長計算)物探工程量。
2.1.4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具體施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終止日期根據實際采掘進度和招標物探工程量進行合理確定。
2.1.5服務地點:李家壕煤礦井田范圍。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礦井物探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提供證書掃描件;
(2)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提供(2022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連續6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5-11 18: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5-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