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夏季空調設備維修保養及部分管道維修項目的采購公告
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夏季空調設備維修保養及部分管道維修項目的采購,按照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采購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述 1.采購項目名稱: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夏季空調設備維修保養及部分管道維修項目; 2.最高限價(含稅):93050.00元; 3.工期要求:自合同簽訂后10日內完成; 4.施工方案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及環保要求,并能按照采購人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 5.供應商需同采購人簽訂安全保密協議,向采購人提供不拖欠工人工資承諾書,施工期間安全由供應商負責; 6.供應商報價為全費用綜合報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設備與工具使用、檢測、緊急服務與加班、運輸與清理清潔、稅費等費用; 7.項目地點: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8.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9.質保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質保期內出現問題,接到通知后2小時內到場,到場后4小時內排除故障; 10.驗收方式:開始維修保養前供應商需向采購人提供進場材料、配件的檢驗合格證明,并征得采購人同意,每維修完成一項內容需提供檢驗報告和維保有關表單等資料并由采購人簽字確認方生效,分項內容完成后安全穩定試運行一周,進行項目總體驗收; 11.付款方式:總體維修保養驗收合格后付總價款的97%,預留合同總價款的3%作為質保金,待一年質保期結束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100%。 二、供應商資質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報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供應商基本戶銀行出具的有效的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企業2025年1月1日以來交納的社保繳納證明(銀行扣款回單或相關部門開具的票據)及納稅證明(銀行扣款回單或稅局開具的憑據),其中任意1個月即可,依法免稅和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者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執行促進中小型企業發展政策(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視同小微企業)、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等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須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業,供應商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財庫〔2017〕141號);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財庫〔2014〕68 號),除提供聲明函外還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3.2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執行人”或“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響應供應商,不得參與本次采購活動(供應商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shixi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信用信息查詢開始時間為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后); 3,3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3.4法定代表人參加,提供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參加,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三、公告及報名相關事宜 1.公告及報名時間: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2.報名郵箱:zycaigouzy@163.com 3.報名文件中應當明確公司名稱、聯系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及郵箱 4.踏勘:2025年4月23日09:30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金水東路19號)南門東側集合 5.聯系人:王老師 牛老師 0371-69520421 6.本項目是常規維修保養,為采購人自行采購項目。為使采購公開、公平、公正開展,使更多潛在供應商參與,本項目采購公告在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zzfy.hncourt.gov.cn)及中國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網站同時發布。 四、采購文件及響應文件 1.采購要求已在本項公告中列明,不再向供應商發放采購文件,亦不收取費用。 2.響應供應商按照資格證明文件、技術部分、綜合部分的順序編寫,格式自擬。 五、開啟及評審 1.開啟及評審時間為2025年4月25日09:30,地點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東審判樓306室(東門進入大院,從立案大廳大門進入東審判樓,乘電梯至3樓)。 2.響應文件正本份數壹份,副本份數伍份,響應文件電子版壹份,密封好于評審時帶至評審現場。膠裝裝訂成冊,不得采用活頁夾等可隨時拆換的方式裝訂,編制目錄并插入連續頁碼。 六、采購評審 采購人組織采購評審小組,首先對響應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響應供應商達到3家以上,進行采購評審。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
每個供應商的最后得分為每個評委打分的算術平均值。 七、采購需求及要求
八、其他說明 1.本項目僅接受詢問,不接受質疑。 2.結果公告同采購公告發布網站。 九、合同(后附)
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夏季空調設備維修保養部分管道維修服務合同
委托人: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托乙方提供2025年夏季空調設備維修保養及部分管道維修服務,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服務和銷售零配件以及雙方之間其他有關的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現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服務事項
乙方應當依約對甲方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更換零部件,甲方應當依約及時接受和確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有關維護保養的具體事項,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維護保養費 維護保養費總額為人民幣(含稅) 元整(¥ ),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一經雙方蓋章即生效,乙方開始提供維保服務; 2.完工驗收合格后開全額發票,30日內客戶支付合同款的97%(¥),其余3%(¥)在質保期結束后支付。 維護保養費由甲方依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有關約定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戶,甲方不會采取貨幣現鈔支付的方式支付乙方的維護保養費: 開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三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維護保養費,如因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維護保養費從而導致服務延期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產品說明書、乙方的現場指示操作設備,如由于甲方操作人員的原因導致設備損壞的,在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后并在甲方同意另行收取相關費用后,乙方將提供服務。在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的空調設備應處于良好的正常運行狀況,如設備存在不正常情況或有任何故障的,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根據乙方維修人員提出的安全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甲方應當根據設備維護保養和安全操作的實際需要,配置必要的電工、操作工和其他人員,配合乙方維修人員進行工作。甲方應當準許乙方維修人員進出設備安裝地點和借用甲方已有設施、工具和場地,并提供維修保養所需的水、電等; 4.甲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如現場環境不符合上述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甲方應當進行整改,否則,乙方有權暫停提供相應的服務。 5.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現場服務人員遵守的出入檢查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事先提交給乙方并經其書面確認,未經乙方事先書面確認的,該制度對乙方人員沒有約束力; 6.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未經乙方事先許可,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其它單位或個人對設備進行維修或拆卸零部件等; 7.甲方沒有依約及時足額支付維護保養費或其他相關費用的,無權要求乙方繼續提供維修、維護保養和其他服務; 8.法律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沒有依約及時足額支付維護保養費或其他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不予提供維修、維護保養和其他服務; 2.乙方應當指派專業的技術人員,攜帶適當的工具和儀器,按照雙方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開展工作,向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認真填寫各種報告,爭取通過維修或維護保養,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對甲方的設備提供檢查、維護保養服務;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期間,提供必要的場地、工具、水、電等,并按照乙方人員的要求,安排適當的人員進行協助和配合; 5.乙方人員在甲方單位提供服務期間,如甲方事先已將甲方制定的出入檢查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提交給乙方并經乙方書面確認的,乙方人員應當遵守; 6.乙方應在完成委托事項后,向甲方提交與服務事項有關的工作進展報告、完工單等所有能證實乙方確已依約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提供服務的書面證明; 7.法律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提供維護保養服務,逾期提供服務的,除因可歸咎于甲方的原因外,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提供服務所涉金額的千分之三(3‰)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以逾期提供服務所涉金額的百分之二十(20%)為限。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維護保養費,逾期支付維護保養費的,除因可歸咎于乙方的原因外,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維護保養費的千分之三(3‰)按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以逾期支付維護保養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20%)為限。 3.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如合同約定維護保養費是固定的,甲方應按維護保養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款項可從甲方支付的定金或其他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如合同約定維護保養費是按服務期限和約定標準計算的,甲方應按實際服務天數再加上30天的服務期限向乙方支付維護保養費,并且甲方所支付的全部定金乙方無須退還給甲方。 4.任何一方在對方沒有出現根本違約,即甲方完全不支付維護保養費或乙方完全不提供維保服務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合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應按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二十(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5.任何一方依照雙方之間的有關約定,應向對方支付的全部違約金、各項費用和所有賠償額最高以本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費總額為限,并在任何情況下也無須承擔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以及其他任何非實際發生的有形的或無形的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遵守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 在本合同洽談、簽訂和履行的整個過程中,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金錢、財物或其他優惠待遇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雙方之間反不當支付的有關約定。甲方在此確認,乙方已經清楚地告知了甲方有關的反不正當支付、商業道德規范等必須遵守的相關約定,并且保證在從事業務過程中將完全遵守這些約定。雙方均表示,在從事業務的過程中,將完全遵守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絕不會參與任何形式的賄賂或不當支付等活動,不會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任何有價物品和各種利益,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謀求獲得不當或違法的利益或優勢等。雙方均應長期保留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賬簿及記錄,任何一方有權在必要時進行檢查,以確認對方是否遵守上述保證和承諾。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從而導致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實際損失和合理費用,應由違約方進行賠償,該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仍然有效。 第六條 商業秘密 任何一方對于在業務活動和簽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和其他不適宜公開和對外披露的信息和資料,未經保密信息所有人或有權人書面同意,對方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不得對外公開、披露或允許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復制或閱讀,或者向第三人復述保密信息的內容,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自行或允許第三人使用或傳播保密信息。經保密信息所有人或有權人同意使用的,僅能在允許的范圍和地域內并按照約定的用途正常使用,超出約定范圍或地域使用或者以非法方式使用的,均屬于違約行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五(5)年,從該當事人實際接受保密信息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 第七條 有效期限與提前終止 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5月 13日直到 2025年5月12日為止。有效期限屆滿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2.合同提前終止: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有意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其他重大事項擬告知對方的,應提前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該通知應以特快專遞郵寄,付清郵資,并按對方當事人的正確地址填寫,自發出之日(以特快專遞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起三十(30)日后生效。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爆炸、船舶失事、火災、洪水、臺風、大暴雨、禽流感、流行病等當事人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當事人無法履行本合同的,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可以中止履行相關義務,但受影響方應當盡早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后三十(30)日內提交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其他具有合法資質的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經另一方確認后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無須承擔違約責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九十(90)日以上或雙方認為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交貨期限或付款期限順延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加蓋法人印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二者如有抵觸或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2.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抵觸,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3.對本合同和補充協議的任何修改,均須加蓋雙方的法人印章確認方為有效。 4.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加蓋法人印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蓋章) 代表人簽字:
受托人: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供應商使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采購專用郵箱須知
供應商使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采購專用郵箱須知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采購專用郵箱專門用于本院小額自行采購項目中,與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進行文件、信息的傳遞和交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為保證采購活動的嚴肅性、合規性,供應商使用該郵箱應當遵守如下規定。(郵箱地址:zycaigouzy@163.com) 一、本郵箱發出、接收的信息和文件,代表采購人和供應商正式、真實的意思表達。雙方應當謹慎、合理利用本郵箱,杜絕傳遞與當前進行的采購項目無關的信息、文件。 二、采購人可以發送信息、文件。但本郵箱無公告公示功能,所有內容僅對郵件來往的雙方有約束力,無修改、變更公告的效力。 三、供應商主要利用郵箱進行報名、投遞響應文件、接收事項通知以及針對評審委員提出詢問所提交的說明、修改文件等。 供應商進行補充、說明、變更的,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及時間節點前做出,并明確告知采購人。如未明確告知且有多個信息或文件的,以合理期限內最后一個為準。 在提交材料有效期限內,供應商如果要對以前所發資料進行變更修改,如原郵件采購人未讀,應當將郵件撤回。 評審開始后至評審結束前,未經評審主持人、評審委員要求,供應商在發至郵箱中的所有信息、文件均無效力。 四、供應商不得將與采購人往來郵件的內容、文件及其他信息透露給第三人。 五、自采購公告發出后至報名截止時間止,為郵箱接收供應商報名的有效時間。 報名文件中應當明確公司名稱、本項目聯系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的電話、郵箱。如有變更應當,應當提供合規的變更文件。公司名稱應當與證照完全一致,不得使用簡稱、別稱。 六、根據采購人的要求,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或評審開始時向郵箱內提交響應文件。 七、公告如無要求,供應商資質文件隨響應文件一起提交。 八、評審期間,根據評審委員提出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郵箱提交說明、修改文件。文件內容超出評審委員提出要求范圍的無效。 九、供應商所提供的報名、資質及響應文件均應符合形式效力的規定,即提供可編輯原件的WORD格式文件和有效簽章原件掃描形成的不可編輯的PDF格式文件。其中響應文件需進行加密處理,在評審時按評審組織者要求提供密碼。 十、供應商使用專用郵箱不得有以下行為: 1、不按謹慎、合理要求使用郵箱的; 2、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 3、干擾影響采購活動正常進行的; 4、泄露雙方交流信息給第三人的; 5、利用郵箱所獲信息與其他供應商串通的或影響破壞其他供應商公平競爭的; 6、與采購人內部人員有不當交往的; 7、其他影響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行為的。 十一、違規責任 供應商違反本規定,根據行為和造成的后果,視情給予以下處理: 1、提醒; 2、警告,立即改正; 3、響應作為無效處理; 4、取消參加本項目資格; 5、納入本院采購供應商黑名單,一至三年不得參與本院所有采購項目。
附件2:供應商參與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自行采購項目須知
供應商參與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自行采購項目須知
為保證采購活動的公平性、嚴肅性、合規性,供應商參與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自行采購項目,應當遵守如下規定。 一、響應供應商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惡意串通,不得妨礙其他供應商的競爭行為,不得損害采購人或者其他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在評審過程中發現投標人有上述情形的,其響應無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惡意串通: 1.供應商直接或者間接從采購人工作人員處獲得其他供應商的相關情況并修改其響應文件; 2.供應商按照采購人工作人員的授意撤換、修改響應文件; 3.供應商之間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參加采購活動; 5.供應商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成交; 6.供應商之間商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加采購活動或者放棄成交; 7.供應商與采購人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供應商惡意串通: 1.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2.不同供應商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采購事宜; 3.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4.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響應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 6.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人送達或者分發,或者不同供應商聯系人為同一人或不同聯系人的聯系電話一致的; 7.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的內容存在兩處以上細節錯誤一致; 8.不同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等由同一個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領取報酬的; 9.不同供應商響應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10.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二、供應商響應報價不得低于成本,也不得以他人名義響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成交。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包括: 1.提供虛假的認證證書、檢驗檢測報告。 2.提供虛假的合同業績及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 3.其他提供虛假材料的問題。 三、違規責任 1.響應無效; 2.取消參加本項目資格; 3.惡意串通、弄虛作假,騙取成交的,成交無效; 4.納入本院采購供應商黑名單,一至三年不得參與本院所有采購項目; 5.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供應商應當本著誠信原則認真履行合同,如因供應商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違約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納入本院采購供應商黑名單。 202504160848478643374635787編輯: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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