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CZB-2025-HN0011
2.項目名稱:河南財政金融學院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項目(二次)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500000.00元
最高限價:500000.00元
5.項目主要內容:
5.1服務內容:象湖校區(qū)及龍子湖校區(qū)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對學校新校區(qū)建設全部相關內容進行資料收集與整理,賬目梳理與核對,工程結算審核,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與審核,固定資產入賬與管理系統(tǒng)更新,(具體服務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三章“服務內容與要求”)。
5.2交付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90日內,完成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審計,出具結轉審計報告,該結轉審計報告須經學校審核批復。
5.3服務地點:河南財政金融學院。
6.服務要求:滿足采購人需求。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否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為依法注冊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在鄭州市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并具備相應硬件及人員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或承諾書);
2.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且具有高級會計職稱,需具備5年及以上持證執(zhí)業(yè)經驗,以注冊會計師初始注冊日期為準。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和成員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一經確定,工作期間不能隨意更換;
3.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格式自擬);
4.供應商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接管、破產狀態(tài),無不良債務,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財務報告;供應商的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5.供應商提供 2024年度以來任意連續(xù)6個月依法納稅和社保繳納證明;
6.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 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1.時間: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郵件獲取
3.方式:獲取磋商文件時需提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權書(格式自擬,須注明項目名稱,法人代表簽字,寫明授權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電話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郵箱地址)、法人代表及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將以上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電子郵箱hczbhn@126.com代理機構在審核通過后,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潛在供應商發(fā)送電子版磋商文件。
4.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 4月28 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
2.響應文件遞交地點: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商都路與黃河南路交叉口新華書店廣場B座4樓,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五、響應文件開啟
1.時間:2025年4月28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商都路與黃河南路交叉口新華書店廣場B座4樓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購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網站上發(fā)布。公告期限為三個工作日。
七、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河南財政金融學院
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龍子湖高校園區(qū)龍子湖北路22號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聯(lián)系方式:0371-61625168
2.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華采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金水區(qū)鴻寶路與宣禮路交叉口牛頓國際B座
聯(lián)系人:劉女士
聯(lián)系方式:0371-6337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