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航空勤公寓洗滌業務外包采購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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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國航空勤公寓洗滌業務外包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一、項目名稱:國航空勤公寓洗滌業務外包采購項目 | |
二、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1.功能目標:可根據我中心實際需求提供布草類、制服類洗滌服務 2.需執行的標準規范:根據《旅店業衛生標準》公共用品的以下檢測項目:細菌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等要達到衛生標準要求,供應商的洗滌服務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許可要求,并保證每年至少一次向我方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洗滌品類及年度預估量詳見附件。 4.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洗滌質量要求 a.布草類和制服類洗滌后應達到:干凈透亮、無污漬、無異味、無破損、蓬松柔軟、消毒徹底、熨燙平挺、折疊整齊、分類清楚、數量準確。 b.供應商應確保洗滌質量達到我方驗收標準,如不符合,應在2日內重新進行洗滌或按照我方要求進行處理,因重新洗滌或進行處理而發生的費用由供應商承擔,供應商每月返洗率應控制在當月洗滌總量的3‰以內。如因洗滌質量原因,造成我方人員身體傷害或產生有效投訴事件,供應商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經濟處罰。 c.由于供應商原因造成無法祛除的污跡或破損,需根據物品投入日期或新舊程度折舊后,由供應商按其凈值予以賠償。布草類:新投入使用三個月以內出現破損,按照采購價的100%進行賠償;使用三個月至六個月,按照采購價的80%進行賠償;使用七個月至十二個月,按照采購價的50%進行賠償;超過一年后,按照采購價的20%進行賠償。工服類:如因洗滌原因出現非正常破損,按工服的折舊價進行賠償。 d.供應商所使用的洗滌劑應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環保要求,洗滌劑品牌須向我方報備,在未征得我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更換洗滌劑品牌。 e.根據《旅店業衛生標準》公共用品的以下檢測項目:細菌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等要達到衛生標準要求,供應商的洗滌服務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許可要求,并保證每年至少一次向我方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如因供應商洗滌質量原因,造成衛生檢疫部門對我方布草檢測不合格,由供應商承擔相應責任。 (2)洗滌服務要求 a.供應商負責提供運輸車輛,根據洗滌物品交接工作量,合理安排相對固定的業務對接人員,配備相應數量的布草車,根據我方要求按時完成交接工作。 b.供應商在收送、清點、洗滌送洗物品時,應予檢查,如發現其中夾帶貴重物品、現金或私人物品時,應及時交予我方,否則供應商應當承擔該物品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我方為此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賠償款等)。 c.洗滌包裝須符合我方使用要求:床單10條/捆;被罩10條/捆;枕套20條/捆;浴巾10條/捆;地巾10條/捆;面巾20條/捆;方巾50條/捆。臺布10條/捆;臺裙10條/捆;口布20條/捆。每捆須系兩根繩,不夠包裝成捆的系一根繩。 d.洗滌運送布草/制服須是專用包布,不得使用我方棉織品替代包布,同時臟布草和干凈布草的包布須嚴格區分,每日清洗包布,確保包布干凈無異味、消毒徹底。 e.供應商服務的過程中如沒有按實際送洗數量返回我方的物品將被視為欠數,欠數按洗滌物品丟失處理,供應商需按丟失物品原價進行賠償。 5.驗收標準:雙方按洗滌質量要求進行驗收。 6.其他: (1)付款要求: 由供應商出具對賬單,完成上月賬單核對并確認無誤后由供應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我方在收到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結算。 (2)送時間地點及要求 供應商須于我方指定時間地點清點、檢查、交接當日需洗滌的物品并驗收洗滌后的物品,每日送洗物品均需填寫送洗匯總單,雙方簽字確認,具體配送交接時間及地點如下: a.飛行員公寓——每天上午9:00-10:00配送交接,地點:北京市朝陽區首都機場機場路8號飛行總隊院內。 b.國航總部大樓——每周二、周五上午8:30-9:30配送交接,地點: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經濟開發區天柱路30號。 (3)項目合同終止后,我方未選聘新的供應商接管時,則由供應商提供為期不超過六個月服務,我方按照原合同費用標準支付相應費用(按本合同的費用標準執行);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項目合同執行。 其余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 |
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其他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供應商名稱:北京東方泰悅洗滌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說明 | |
公示期: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0日23時59分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聯系方式 | |
聯系人:王譽羲 | |
聯系人電話:010-80487930 | |
聯系人郵箱:wangyuxi24@airchina.com | |
八、發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國航官網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