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2025年殷都區磊口鄉上莊村道路硬化及管網工程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2025 年 3 月 8 日前獲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09 時 00 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XZB】20250237;
2、項目名稱:2025年殷都區磊口鄉上莊村道路硬化及管網工程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318102.42元;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5.1 采購范圍:殷都區磊口鄉上莊村道路硬化及管網工程;
5.2 計劃工期:30日歷天;
5.3 質量要求:合格;
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是。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供應商自行承諾并承擔后果,承諾書不實的,按《政府采購法》有關提供虛假材料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不含臨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無在建工程。
3.2 對供應商的其他規定
(1)供應商應當無不良信用記錄(未列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 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自行承諾并承擔后果,承諾書不實的,按《政府采購法》有關提供虛假材料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3)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供應商自行承諾并承擔后果,承諾書不實的,按《政府采購法》有關提供虛假材料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資格證明材料(文件) 應附于投標文件中并經供應商蓋章。供應商對資格證明文件真實性有效合規承擔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為無效投標并將進一步追究其責任。
(5)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開標后,將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的資格證明材料(文件)等進行資格審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為無效投標,供應商應自負其風險費用。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3月31日至2025 年4月8日 每天上午 09 時 00 分至12 時 00 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安陽市文昌大道與平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長明苑)獲取磋商文件。
3.方式: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到場并攜帶:“申請人資格要求”中的證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資格要求”中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售價:5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1.截止時間:2025年4月11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安陽市文昌大道與平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長明苑)。
五、響應文件開啟
1.時間:2025年4月11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安陽市文昌大道與平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長明苑)。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上發布,磋商公告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執行促進中小型企業發展政策(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視同小微企業)、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等政府采購政策。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 采購人信息
名 稱:磊口鄉人民政府
地 址:安陽市安陽縣磊口鄉磊口工商所附近
聯系人:桑晶晶
聯系方式:0372-573605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陽市文昌大道與平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長明苑
聯系人:于會娟
聯系方式:18603726344 0371-8668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