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市大格勒鄉查那村村級道路路燈建設項目詢比采購公告
本采購項目格爾木市大格勒鄉查那村村級道路路燈建設項目已由格爾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格爾木市大格勒鄉查那村村級道路路燈建設項目的批復》(格發改審〔2025〕14號)批準建設,項目資金來源為2025年度農村公益性事業財政獎補資金,采購人為格爾木市大格勒鄉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格爾木市大格勒鄉查那村村級道路路燈建設項目
1.2采購人:格爾木市大格勒鄉人民政府
1.3采購代理機構:青海錦茂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安裝346盞太陽能路燈(桿高6m,燈頭60W,LED,100AH鋰電池(12V系統),100W太陽能板),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所含全部內容。
1.6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一家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A)
2.1采購范圍:安裝346盞太陽能路燈(桿高6m,燈頭60W,LED,100AH鋰電池(12V系統),100W太陽能板),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所含全部內容。
2.2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2.3建設地點:青海省格爾木市大格勒鄉查那村內
2.4質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標:符合國家標準
2.6標段劃分:無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供應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專業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經理應在《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記錄有效。
小型項目負責人應滿足《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及明確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任職條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號)要求。
(2)省外企業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設工程企業登記冊(施工企業)》;
(3)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財務要求:提供2023年經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附注)掃描(或復?。┘?、完整、清晰。(備注:公司成立時間短于要求年份的,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或近三個月資信證明)。
(5)信譽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址(http://m.cccibqz.cn/file/upload/zbwj/datang/03261239>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參加詢比采購活動的單位,請于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0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獲取詢比文件時附件提供材料:將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報名費轉款憑證掃描后發送至采購代理機構電子郵箱(郵箱:qhjm2022@163.com)在郵件中標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聯系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確認。
4.2采購文件每套售價500.00元(售后不退)以轉賬形式交至采購代理機構,票據附言欄內須注明(簡寫)采購編號、采購項目名稱及用途,詢比采購文件售出后不退。(購買采購文件專用賬號:0707201000440620,收款人:青海錦茂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開戶銀行:青海銀行麒麟灣支行)。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04月02日09時30分,地點為格爾木市黃河路西路28號。
5.2逾期遞交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絕接收。
6、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地點為響應文件遞交地點。邀請所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參加開啟會議供應商未派代表參加開啟會議的,視為默認開啟結果。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采購公告在《青海項目信息網》、《青海新點招標采購電子交易平臺》、《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以任何形式對本采購公告進行的篡改、轉載或發布一律無效,青海錦茂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8、聯系方式
采購人:格爾木市大格勒鄉人民政府
地址:格爾木市大格勒鄉幸福路2號
聯系人:馬先生
電話:0979-8419225
采購代理機構:青海錦茂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71號安泰公寓B座14層
聯系人:蔣女士
電話:0971-3626731
電子郵件:qhjm2022@163.com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