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資格條件為:
①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②財務狀況報告(經合法審計機構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4表1批注。或投標截止時間前3個月內銀行出具的有效的資信證明);
③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2024年6月至今任意3個月的納稅證明和社保繳納證明),如不需繳納稅收和社保的,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④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⑤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⑥供應商須承諾: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否則取消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除承諾外需附“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截圖)
現更正為:
①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②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③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④供應商須承諾: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否則取消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除承諾外需附“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