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
深圳 2025年基建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服務等框架公開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090002200203726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深圳 2025年基建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服務等框架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
標的1:2025-2026年度輸變電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等服務框架公開招標,預計采購金額1280萬元,該金額為預估的不準確費用,最終以實際發生費用為真實采購金額。
統籌及負責電力工程相關技術與管理服務,包括負責組織編制選址選線報告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及土壤環境調查報告服務。
其中:一、選址選線報告編制,預計采購金額830萬元。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根據《深圳市城市整體規劃》、《深圳市電力設施及高壓走廊專項規劃》及《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辦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深規劃資源發〔2024〕99 號)要求,協助建設 開展委托項目輸變電工程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及線路路徑方案申報工作。
2、根據《深圳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方案審批指引》文件要求,開展涉水項目唯一性、必要性、安全性論證工作,并編制相應報告,并協助開展報告評審工作。
3、依據《110kV-500kV變電站標準設計(V2.0)》、《深圳電網規劃設計技術原則》(修訂版)及國家和電力行業相關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結合政府主管部門核發的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線路路徑方案批復開展建設項目選址選線報告編制工作。
4、選址選線報告審查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選址選線(審定版)報告編制,并將審定版報告及電子版文檔提交業主單位存檔。
二、負責組織完成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預計采購金額300萬元。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結合深圳市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求,完成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負責組織召開項目專家審查會,根據評審意見完成報告審定版。項目取得專家審查意見后一周內將項目專家審查意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審定版及電子版文檔提交業主單位存檔。
三、負責完成土壤環境調查報告,預計采購金額150萬元。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負責組織開展站址用地土壤環境調查項目,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72號)、 《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 25.1)、《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 25.2)、《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等技術文件相關要求,按照《初步采樣調查土壤樣品分析檢測項目》類別中其他行業類別必測項目清單完成土壤成分45項、地下水樣成分32項檢測。同時開展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并組織啟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報告》編制。
1.根據各單項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各區環保部門要求,完成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報告編制工作。
2.根據各區環保部門要求,負責協助審查單位召開論證報告審查會,根據評審意見完成報告審定版編制,并最終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對各項目報告的審查意見、完成備案。
3.項目取得批復后一周內將項目批復意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報告》審定版及電子版文檔提交業主單位存檔。
4.建設項目用地需開展現場人員訪談及土壤、地下水采樣檢測分析模式下服務費用標準,如單項工程僅開展第一階段工作(前期現場踏勘階段,每個地塊需要2名中級工程師利用1個工作日進行項目現場及周邊進行污染源調查;調查報告編制、污染狀況結果分析至少需要1名中級工程師,從項目開始至項目備案,合計15工日投入至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工作內容包括:資料收集、數據分析、圖件制作、報告編制、審核審定等)。服務費用標準按 5.957 萬元/項計列。
若后續國家、地方、行業發布新標準、新要求,則按照最新標準、最新要求執行。
標的2:2025-2026年度電網基建工程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服務框架公開招標,預計采購金額900萬元,該金額為預估的不準確費用,最終以實際發生費用為真實采購金額。
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根據《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保護區和建設規劃控制區工程管理辦法(二0二三年四月)》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公司工作實施計劃,開展所委托基建工程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評估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結合建設 提供的勘察資料、設計方案等相關資料分析設計方案對軌道交通結構的影響,從技術路線、設計參數、安全措施等開展安全評估論證,研究軌道交通的控制標準,評價是否滿足軌道交通保護要求,并給出合理化建議。
若后續國家、地方、行業發布新標準、新要求,則按照最新標準、最新要求執行。
2.2招標范圍:
標的1:2025-2026年度輸變電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服務等框架公開招標,預計采購金額1280萬元,該金額為預估的不準確費用,最終以實際發生費用為真實采購金額。
統籌及負責電力工程相關技術與管理服務,包括負責組織編制選址選線報告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及土壤環境調查報告服務。
其中:一、選址選線報告編制,預計采購金額830萬元。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根據《深圳市城市整體規劃》、《深圳市電力設施及高壓走廊專項規劃》及《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辦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深規劃資源發〔2024〕99 號)要求,協助建設 開展委托項目輸變電工程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及線路路徑方案申報工作。
2、根據《深圳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方案審批指引》文件要求,開展涉水項目唯一性、必要性、安全性論證工作,并編制相應報告,并協助開展報告評審工作。
3、依據《110kV-500kV變電站標準設計(V2.0)》、《深圳電網規劃設計技術原則》(修訂版)及國家和電力行業相關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結合政府主管部門核發的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線路路徑方案批復開展建設項目選址選線報告編制工作。
4、選址選線報告審查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選址選線(審定版)報告編制,并將審定版報告及電子版文檔提交業主單位存檔。
結算方式:根據單項工程費用標準×中標費率進行結算。
收費標準:參照《深圳 主網基建項目前期管理實施細則》(Q/CSG-SZPS2053001-2021)。如合同期間國家行業頒布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項目 | 費用標準 |
500千伏輸變電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 | 60萬元 |
220千伏輸變電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 | 40萬元 |
110千伏輸變電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 | 20萬元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選址意見報告書編制 | 8.592萬元 |
建設項目必要性、唯一性及安全性論證報告編制 | 3.58萬元 |
備注:建設項目必要性、唯一性及安全性論證報告編制僅針對涉及水庫、水資源保護區等水工程管理及保護范圍內建設項目 |
二、負責組織完成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預計采購金額300萬元。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結合深圳市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求,完成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負責組織召開項目專家審查會,根據評審意見完成報告審定版。項目取得專家審查意見后一周內將項目專家審查意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審定版及電子版文檔提交業主單位存檔。
結算原則:根據單項工程費用標準×中標費率進行結算。
序號 | 項目類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 費用標準(萬元) |
1 | 5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 | 25 |
2 | 500千伏輸變電工程 | 28 |
3 | 500千伏交流線路 | 17 |
4 | 220千伏輸變電工程 | 25 |
5 | 220千伏線路工程 | 15 |
6 | 110千伏輸變電工程 | 15 |
7 | 110千伏線路工程 | 8 |
三、負責完成土壤環境調查報告,預計采購金額150萬元。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負責組織開展站址用地土壤環境調查項目,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72號)、《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 25.1)、《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 25.2)、《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等技術文件相關要求,按照《初步采樣調查土壤樣品分析檢測項目》類別中其他行業類別必測項目清單完成土壤成分45項、地下水樣成分32項檢測。同時開展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并組織啟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報告》編制。
1.根據各單項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各區環保部門要求,完成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報告編制工作。
2.根據各區環保部門要求,負責協助審查單位召開論證報告審查會,根據評審意見完成報告審定版編制,并最終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對各項目報 告的審查意見、完成備案。
3.項目取得批復后一周內將項目批復意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報告》審定版及電子版文檔提交業主單位存檔。
4.建設項目用地需開展現場人員訪談及土壤、地下水采樣檢測分析模式下服務費用標準,如單項工程僅開展第一階段工作(前期現場踏勘階段,每個地塊需要2名中級工程師利用1個工作日進行項目現場及周邊進行污染源調查;調查報告編制、污染狀況結果分析至少需要1名中級工程師,從項目開始至項目備案,合計15工日投入至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工作內容包括:資料收集、數據分析、 圖件制作、報告編制、審核審定等)。服務費用標準按 5.957 萬元/項計列。
取費依據:關于發布《廣東省環境監測行業指導價》的通知(粵環監協〔2018〕11號)【廣東省環境監測行業指導價發布稿】,中標單位需在項目實施前按照要求編制土壤環境調查方案,并報送調查內容及工作量經甲方審定,履行送審流程確定工作量。
結算原則:根據委托項目實際開展階段的費用標準(經公司審核批復)×中標費率進行結算。
若后續國家、地方、行業發布新標準、新要求,則按照最新標準、最新要求執行。
標包劃分原則:
分1個標包(段),投標人綜合分排名第一為中標候選人。
中標價為暫定價并簽訂總框架合同,結合項目進展簽訂單項工程子合同,由于工程建設進度原因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的項目,后續工作仍由原中標單位延續完成。
標的2:2025-2026年度電網基建工程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服務框架公開招標,預計采購金額900萬元,該金額為預估的不準確費用,最終以實際發生費用為真實采購金額。
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根據《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保護區和建設規劃控制區工程管理辦法(二0二三年四月)》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公司工作實施計劃,開展所委托基建工程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評估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結合建設 提供的勘察資料、設計方案等相關資料分析設計方案對軌道交通結構的影響,從技術路線、設計參數、安全措施等開展安全評估論證,研究軌道交通的控制標準,評價是否滿足軌道交通保護要求,并給出合理化建議。
1.根據深圳 建設 提供的涉及軌道交通影響范圍線內的工程點位信息,現場踏勘調查軌道交通工程現狀情況,收集影響范圍內軌道交通工程設計文件,梳理建設工程與軌道交通結構位置關系,包括平面位置關系、立面位置關系等;
2.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并完成建設項目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報告編制或簡易簡易工程審查資料編制工作;
3.根據委托項目所涉及軌道交通主管部門要求,開展基建工程涉及軌道工前健康度評定報告編制工作;
4.按照委托項目所涉及軌道交通主管部門審查要求,協助深圳 開展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審查工作,并按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報告,直至取得軌道交通主管部門對路徑實施方案的同意意見;
5.項目取得審核同意意見后一周內將項目審批意見、項目安全影響評價報告審定版及電子版文檔提交業主單位存檔。
標包劃分原則:
劃分1個標包,1家投標人中標
以2025-2026年下達的委托書為準,中標價為暫定價并簽訂總框架合同,并以委托項目簽訂委托書及補充協議,由于工程建設進度原因在2026年12月30日前未完成的項目,后續工作仍由原中標單位延續完成。
結算方式:根據單項工程費用標準×中標費率進行結算。
收費標準:
工作內容 | 費用標準 (萬元) | 備注 |
開展基建工程方案設計階段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報告編制 | 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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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基建工程施工階段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報告編制 | 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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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基建工程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簡易工程審查資料編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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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基建工程涉及軌道工前健康度評定報告編制 | 1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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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委托基建工程項目每涉及一處軌道交通計費一次,具體評估點數以軌道交通管理部門復函明確數量為準。 |
若后續國家、地方、行業發布新標準、新要求,則按照最新標準、最新要求執行。
框招有效期:框架協議生效時間(協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架協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2026年12月30日。(如本次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標結果,經合同雙方商議后,可延長到新的招標結果簽訂合同前,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框架采購協議期限內,實際采購金額不超過承諾采購金額的150%。協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金額低于承諾采購金額上限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金額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
本次為框架招標,簽訂總框架合同,僅作為確定項目范圍及中標包干率的依據,當發生本框架合同包含的項目時,在項目實施前,需對應項目簽訂子合同作為項目實施依據,子合同應對該項目的工作量及所需金額進行預估。子合同結算時,如結算金額超過子合同預估金額,則還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后進行結算。
招標文件備注:1、無預付款,完成服務后,經甲方核實后結算費用。
執行《關于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號),工傷保險,其保險費率、保險金額的約定:按照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稅金費用執行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最新增值稅相關規定,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重新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建辦函[2019]193號)要求,一般納稅人必須開6%的增值稅票(若國家有最新要求則執行最新要求)。
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信息名稱:深圳 ,納稅人識別號:91440300589179428T,
嚴格執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令第724號)》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若有違反,無條件接受公司相關處罰。
6、若有最新規定,則按照國家、地方及公司最新要求執行。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序號 | 標的 | 概算金額(萬元)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標包金額(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1 | 標的1:2025-2026年度輸變電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等服務框架公開招標 | 1280 | 1 | 標包1:2025-2026年度輸變電工程選址選線報告編制等服務 | 1280 | / | 否 | / | / |
2 | 標的2:2025-2026年度電網基建工程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服務框架公開招標 | 900 | 1 | 標包1:2025-2026年度電網基建工程涉及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評價服務 | 900 | / | 否 | / | / |
備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