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廣西來賓市興賓區
2.2項目規模:興賓鳳凰風電場項目60MW
2.3合同估算金額:15905.09萬元
2.4標段劃分:興賓鳳凰風電場EPC總承包工程共一個標段,工程范圍內不再分標。
2.5招標范圍:
工程范圍:工程位于來賓市興賓區,核準裝機容量為60MW。主要項目有:6.25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不接受混排)及相應集電線路工程(含送至220kV城廂(鯤鵬)升壓站的35kV集電線路);場內外道路;吊裝平臺及附屬工程;以及風電項目相關控制、保護、計量、預測、接入遠程控制中心及其他相關設備材料的采購與安裝,直至竣工驗收移交的所有相關工作。
工作范圍:本工程為EPC總承包工程。
(1)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風電場區、集電線路工程等全部勘察設計工作(其中勘察包含本項目較可研發生變更部分的測繪服務工作,不限于機位變更、升壓站位置變動、道路變更等產生的測繪工作,以及其他與本工程相關的補測工作)。
(2)設備采購除風機設備、塔筒、箱變,其他全部設備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購。同時,承包人負責風電場場區、集電線路工程等全部設備組建安裝。
(3)承包人負責風電場場區、道路、集電線路工程等全部土建工程。
(4)此外,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從勘測設計直至竣工驗收移交的所有手續(含涉及發包人已做需變更或未做而報批報建、施工、驗收等工作需要的其余所有專題報告,以及所涉及稅費、文件、報告等的編制、評審及其他相關工作)、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移交生產、風機設備240小時試運行、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質保期內所有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配合完成項目移交后續的審計工作、負責本工程歷次質量監督檢查迎檢、整改閉環及其他相關工作。同時,承包人以發包人名義牽頭完成征拆補償及相關安置、地方關系協調、辦理并網手續、調度、供電手續、復綠工程(道路上下邊坡、平臺、棄土場、棄土場防護工程等復綠)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承包人應對招標范圍內項目的工期、質量、安全、環保、水保、信息、協調及費用等承擔全部責任。
本項目擬以2~3回35kV線路匯集本風電場所有電力送至220kV城廂(鯤鵬)升壓站35kV母線側聯合送出。鳳凰風電場送出工程至220kV城廂(鯤鵬)升壓站35kV母線側斷路器為項目建設分界點。
具體范圍以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中的約定為準。
2.6計劃工期:收到(預)中標通知書的第二天,作為本項目開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31日前首批機組并網,2026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
2.7項目類別: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成員均須滿足)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近三年無連續虧損,提交近三年審計報告。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被公司或采購人所屬的子公司或廣投集團兩家及以上子公司列入“取消資格”名單,且正在處置期的。(子公司是指集團依法投資并直接管理全資、控股及實際控制二級公司);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負主體責任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資質最低要求
(1)獨立投標人投標
同時具備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②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③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④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能超過2個,且不能同時為勘察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應同時具有:①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②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施工單位應同時具有:①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②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投標人業績要求
(1)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期間(以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2項50MW及以上全容量并網的陸上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業績。
(2)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非牽頭人的業績(投標時須提供以下業績證明):
①如聯合體非牽頭人為設計單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期間(以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2項50MW及以上全容量并網的陸上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業績或獨立完成的勘察設計業績。
②如聯合體非牽頭人為施工單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期間(以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2項50MW及以上全容量并網的陸上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業績或施工總承包業績或與本次投標聯合體協議中分工相對應的工作范圍業績。(分工詳見本公告3.2.6)
3.2.3投標人的主要人員資歷要求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負責人)資格要求:擬任項目經理(負責人)須具有高級及以上工程師資格和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期間(以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50MW及以上全容量并網的陸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EPC項目的項目經理(負責人)或副經理。
注:本項目在簽訂合同時,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負責人)作為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負責人),須提供承諾函。
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當具備工程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及以上電氣類專業工程師資格,且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期間(以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50MW及以上全容量并網的陸上風電工程的項目設總或設計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期間(以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50MW及以上全容量并網的陸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EPC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施工負責人。
注:本項目在簽訂合同時,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負責人)作為本項目施工負責人,須提供承諾函。
安全管理人員要求:人數不少于3人。其中,安全總監應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和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資格,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期間(以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50MW及以上全容量并網的陸上風電項目安全總監(或安全總負責人等),其余人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注:本項目在簽訂合同時,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安全管理人員作為本項目的安全管理人員,須提供承諾函。
投標人擬投入的以上主要人員須提供在投標單位繳納的近半年內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文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標單位自投標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換和撤離本條提及的主要人員。
3.2.4擬投入本項目的派駐現場管理人員須為本單位職工,須提供承諾函。
3.2.5業績證明材料要求
(1)本公告3.2.2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應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投標人需提供:①能顯示相關業績指標的合同掃描件(須包括合同的首頁、簽字蓋章頁及工作范圍)等證明材料,②全容量并網證明(以業主方或第三方出具為準)掃描件,③與合同項對應的1份及以上的發票掃描件。前述業績證明材料應能顯示相關業績指標。
(2)本公告3.2.3中主要人員績需提供:①能顯示相關業績指標的合同掃描件(須包括合同的首頁、簽字蓋章頁及工作范圍)等證明材料,②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文件,③全容量并網證明(以業主方或第三方出具為準)掃描件。前述業績證明材料應能顯示相關業績指標。
3.2.6聯合體其他要求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參與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明確聯合體的牽頭人,同時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負責人)應由牽頭方派出。②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③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④聯合體各方應分別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聯合體協議書分工職責范圍內的履約能力。如以聯合體投標的,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中各分項若涉及投標人,除評分表中專項要求外,則主要針對聯合體牽頭人進行評分。⑤聯合體協議中應明確各方分工,包括:設計、設備采購(可分開實施)、施工,其中施工方面,明確升壓站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道路、集電線路、風機基礎、風機吊裝實施方。⑥簽訂的聯合體協議責任范圍分工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不允許調整。
3.2.7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4月11日17時至2025年4月18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注冊、購買、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