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日產6000噸搬遷升級改造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產線
項目簡介
8月17日,根據河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日產6000噸搬遷升級改造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顯示,該報告書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評價結論可信。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批準該報告書,原則同意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按照報告書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4827457566111)上報的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完成的《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日產6000噸搬遷升級改造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該項目審批事項在我廳網站公示期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報告書》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評價結論可信。我廳批準該《報告書》,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書》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向社會公眾主動公開經批準的《報告書》,并接受相關方的垂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各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有效落實。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書》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保護的各項措施。
(二)依據《報告書》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和生態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三)項目運行時,外排污染物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對各廢氣污染物產生環節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窯尾廢氣采用低氮燃燒分級燃燒+洪堡脫硝技術+sncr脫硝+脫硫水劑脫硫+高效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處理;窯頭廢氣采用覆膜濾料袋收塵器處理;煤粉制備、物料破碎、儲存及輸送等工序含塵廢氣均采用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處理。項目各項廢氣經處理后分別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953-2020)及水泥行業績效分級a級企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處理”原則處理廢水。生活污水依托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于廠區物料堆場、道路灑水及廠區綠化,不外排;生產廢水全部送至廠區新建生產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聲。項目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減振、消聲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同時,皮帶廊沿線保護目標聲環境質量應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要求。
4.固廢。項目固體廢物采取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各類固體廢物貯存、處置應滿足《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監測計劃,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設立明顯標志;按《報告書》要求安裝顆粒物、二氧化硫、氨逃逸、氮氧化物等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五)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要求,制訂并落實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強日常管理,防止發生污染事故。
(六)項目礦山石灰石等原料及產品須采用封閉皮帶廊、鐵路、電動重型載貨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運輸;實施產能置換的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現有1條2000t/d和天瑞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現有1條40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關停到位前,本項目不得投運。
(七)本項目為搬遷改造項目,建成后全廠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顆粒物55.146噸/年,二氧化硫65.730噸/年,氮氧化物228.614噸/年。項目建成后全廠污染物排放量為顆粒物138.041噸/年,二氧化硫147.214噸/年,氮氧化物440.033噸/年。
(八)如果今后國家或我省頒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標準,屆時你公司應按新的排放標準執行。
四、你公司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汝州分局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的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文件分送至上述單位,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六、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報我廳重新審核;如項目建設發生重大變動,應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2023年8月15日
主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督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抄送: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汝州分局。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3年8月15日印發
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4827457566111)上報的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完成的《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日產6000噸搬遷升級改造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該項目審批事項在我廳網站公示期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報告書》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評價結論可信。我廳批準該《報告書》,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書》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向社會公眾主動公開經批準的《報告書》,并接受相關方的垂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各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有效落實。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書》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保護的各項措施。
(二)依據《報告書》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和生態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三)項目運行時,外排污染物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對各廢氣污染物產生環節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窯尾廢氣采用低氮燃燒分級燃燒+洪堡脫硝技術+sncr脫硝+脫硫水劑脫硫+高效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處理;窯頭廢氣采用覆膜濾料袋收塵器處理;煤粉制備、物料破碎、儲存及輸送等工序含塵廢氣均采用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處理。項目各項廢氣經處理后分別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953-2020)及水泥行業績效分級a級企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處理”原則處理廢水。生活污水依托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于廠區物料堆場、道路灑水及廠區綠化,不外排;生產廢水全部送至廠區新建生產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聲。項目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減振、消聲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同時,皮帶廊沿線保護目標聲環境質量應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要求。
4.固廢。項目固體廢物采取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各類固體廢物貯存、處置應滿足《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監測計劃,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設立明顯標志;按《報告書》要求安裝顆粒物、二氧化硫、氨逃逸、氮氧化物等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五)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要求,制訂并落實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強日常管理,防止發生污染事故。
(六)項目礦山石灰石等原料及產品須采用封閉皮帶廊、鐵路、電動重型載貨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運輸;實施產能置換的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現有1條2000t/d和天瑞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現有1條40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關停到位前,本項目不得投運。
(七)本項目為搬遷改造項目,建成后全廠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顆粒物55.146噸/年,二氧化硫65.730噸/年,氮氧化物228.614噸/年。項目建成后全廠污染物排放量為顆粒物138.041噸/年,二氧化硫147.214噸/年,氮氧化物440.033噸/年。
(八)如果今后國家或我省頒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標準,屆時你公司應按新的排放標準執行。
四、你公司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汝州分局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的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文件分送至上述單位,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六、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報我廳重新審核;如項目建設發生重大變動,應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2023年8月15日
主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督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抄送: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汝州分局。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3年8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