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區2023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安高新區2023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海安高新區行政審批局 以 海高新投資[2023]02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省海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2.1.2建設規模:本海安高新區胡集街道、孫莊街道、隆政街道2.0分散式污水處理裝置工程等施工,胡集街道青萍港村約168戶,孫莊街道夏岔村約120戶,隆政街道新豐村約21戶和德興村約248戶。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1.3合同估算價:一標段:40萬元;二標段:25萬元;三標段:18萬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到2023年09月28日;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報告為準。
2.1.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格標準;
2.1.6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為3個標段。一標段:海安高新區2023年隆政街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二標段:海安高新區2023年胡集街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三標段:海安高新區2023年孫莊街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的3個標段投標 ,不限中。
2.2招標范圍:施工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污水設施、水泥場地破除及恢復、新建DN110管網等,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 (1) (2) 提醒: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的規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 3.3投標人及擬派 (1)投標人或 (2)2021年06月0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 (3)2022年06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 (4)2023年03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江蘇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5)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6)投標單位因安全生產事故被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8)根據省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 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的規定,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 (9)其他要求:a、授權委托書;b、投標時,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 企業信用評價檔案。投標人須持有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以下合稱為《信用手冊》),且《信用手冊》未處于在擬投標項目所在地暫停或停止使用狀態。投標人擬派的 提醒:根據市城鄉建設局《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規定,請市各建筑業企業及時登錄南通市建筑市場監管平臺,按照《辦法》要求,更新單位的信用手冊,上傳完成后點擊上報,找當地住建局審核。(如開發區找開發區住建局,崇川區找崇川區住建局,縣區找縣區住建局)。審核完畢后,企業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冊,無需至南通政務中心打印。因評標區無二維碼設備掃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維碼,投標單位需將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內容(包含 (10)本工程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 a.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給予 5%的扣除價格,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b.投標人需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的規定提供相應的《中小企業聲明函》。 c.企業標準請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文件規定自行填寫。本項目標的屬于“建筑業”行業。 d.本項目專門面對中小微企業: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項目,不再執行價格評審優惠的扶持政策。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工程執行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節能產品是指列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環境標志產品是指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制定的《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 4.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