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名稱及內容
項目
項目編號:BB2023WHGCZ067
招標代理
項目性質:工程類 項目 實施時間:2023年7月 項目內容: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人工濕地、緩沖帶、生態溝渠、水生生物恢復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具體詳見初步設計方案。 項目范圍: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項目,包含項目的勘察設計(包括現場勘查、測繪勘探、圖審及相關服務費用)、深化方案設計、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施工,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及保修,以及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項目規模:建設內容主要包括4個方面:(1)緩沖帶及生態護岸建設工程;(2)人工濕地建設工程;(3)生態溝渠建設工程;(4)水生生物恢復工程。具體建設內容以中標后設計內容為準。 投資概算:5510萬元 施工工程費控制價:5130萬元;勘察設計費用控制價:110萬元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批準文號:五發改投資〔2022〕123號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企業要求 1)本次勘察、設計、采購、施工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以下資質; 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復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施工資質要求:同時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如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業績要求: 1)設計: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具有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2500萬元及以上的水生態修復或水環境治理或黑臭水體治理或水治理設計項目(不含農村或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河道清淤項目)業績,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來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中標通知書或合同須體現項目類型、業績規模等關鍵評審要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無法體現上述關鍵評審要素的還須提供業主單位蓋章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2)施工: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具有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2500萬元及以上的水生態修復或水環境治理或黑臭水體治理或水治理施工項目(不含農村或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河道清淤項目)業績,需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來竣工驗收報告(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蓋章)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已完工證明。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竣工時間、規模、造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時,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已完工證明中載明的信息為準。 2.2相關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即施工經理)資格、業績:同施工經理 (2)技術負責人資質:具備環境或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施工經理資格、業績: 1)施工經理資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注冊在投標人所在的單位。 2)施工經理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擬委任施工經理作為項目經理或施工經理具有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2500萬元及以上的水生態修復或水環境治理或黑臭水體治理或水治理施工項目(不含農村或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河道清淤項目)業績,項目經理業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項目經理發生變更的,該業績屬于變更后的項目經理,合同履行期間,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
(4)設計經理資格、業績: 1)設計經理資格要求:具備環境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2)設計經理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擬委任設計經理作為設計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具有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2500萬元及以上的水生態修復或水環境治理或黑臭水體治理或水治理設計項目(不含農村或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河道清淤項目)業績,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來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中標通知書或合同須體現項目類型、業績規模、設計(項目)負責人姓名等關鍵評審要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無法體現上述關鍵評審要素的還須提供業主單位蓋章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2.3 投標截止前,投標人不良行為在披露期內,按以下方式處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 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參與本項目投標。 (2)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 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 10(不含) 分以下的,在技術標評分中,扣除其不良行為的累計扣分值。 (3)聯合體投標的,以各聯合體成員中不良行為被蚌埠市及其所轄縣 監督管理部門累計扣分最高的為準。 (4)扣分以《蚌埠市 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處理辦法》(蚌公資〔2021〕76號)認定標準記錄的為準。原先根據已廢止的《蚌埠市 市場投標人不良行為處理辦法》(蚌公共資源局〔2019〕23號)作出的不良行為結果不再作為評標評審使用,但披露期未結束的,招標人可作為“評定分離”項目的定標參考。 2.4 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如組成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本項目聯合體單位不得超過 2 家,其中承擔設計職責的單位不超過 1 家,承擔施工職責的單位不超過 1 家,聯合體牽頭單位須為施工單位,聯合體協議中須明確牽頭方及各自承擔的職責。聯合體牽頭方代表聯合體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中承擔其義務和法律責任。盡管委托了聯合體牽頭方,但聯合體各方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2)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文件除聯合體協議書和聯合體授權委托書需各成員蓋章外,其他需簽章或蓋章處牽頭人簽章或蓋章即可,電子交易系統 (3)各聯合投標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投標單位或參加其他聯合投標單位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2.5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及方式 3.1 下載時間:2023年6月27日以后 3.2 下載
4 公告發布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及方式 4.1 公告發布時間:2023年6月27日 4.2 開標時間:2023年7月18日9時00分 4.3 開標 5 其他事項說明 5.1 投標保證金采用轉賬方式的必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采用電子保函方式的必須使用投標人基本賬戶辦理,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5.2招標文件費用:每套人民幣0元. 5.3投標人在往投標保證金指定賬戶轉賬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時,務必要求轉出銀行必須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項目編號項目投標保證金,以確保轉入銀行進賬單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內容。否則,造成無法識別投標人的交易項目時,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5.4 本項目利用互聯網遠程開標時,投標人在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無須委派被授權人(委托代理人)參加現場開標,不需現場遞交投標資料。 5.5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若項目投標單位(牽頭單位)是中小微企業的,投標文件中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2)若項目投標單位(牽頭單位)不是中小微企業的,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承諾項目中標后,依據項目特征將項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給中小微企業(預留中標金額不少于 40%金額非主體工程合法分包給中小型企業,并且預留金額中的70%金額非主體工程合法分包給小微型企業),承諾函格式見招標文件。 (3)中標后由招標人督促中標人執行面向中小微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情況。 6 特別說明 6.1 本項目采用網上招投標方式,請投標人在“蚌埠市 網站”下載最新版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運行需在國際互聯網絡通暢狀態,各投標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標書制作錯誤,如因此導致無效投標,責任自負。具體見“服務中心-下載中心”欄目下的資料,仔細閱讀招標文件要求和相關操作手冊。如有技術問題請聯系4009980000。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有關問題請撥打服務
6.2 投標人須使用數字證書(主鎖)簽章和加密投標文件。如未辦理數字證書請及時到安徽蚌埠 CA證書辦理窗口,
6.3 本項目投標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具體請在“蚌埠市 網站→下載專區”中下載,軟件運行需在國際互聯網絡通暢狀態,各投標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標書制作錯誤,如因此導致無效投標,責任自負。 6.4聯合體成員的所有資料統一由牽頭人利用自己的賬號統一上傳到“施工組織設計”欄目內。未按規定上傳資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認可。 7
郵箱:szjxbbzbb@163.com(郵件不得署名) 8 信息發布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媒體發布: 蚌埠市 網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s:// ); 安徽省招標投標信息網(http:// ); 安徽省 監管網(http://ggzy.ah.gov.cn)。 9 異議受理 9.1 本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提出。 9.2 異議時,應當按照《蚌埠市 活動質疑異議和投訴舉報暫行規定》(蚌政秘〔2020〕79 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異議質疑答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異議質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規定,以書面形式加蓋電子印章后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