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級職稱,且有5年及以上(包含5年)主管施工技術經驗。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2019 、2020年度、2021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財務狀況良好(以提供的財務審計報告為準),無虧損,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 2、投標人須承諾在本項目投標中沒有出借資質、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由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章。投標企業未提供書面承諾的,視為未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由評標委員會按無效投標文件處理。在施工過程中投標人如有轉包、人員缺崗的情況,招標人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并上報監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網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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