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標公告/邀請書
2021年度宿遷市泗洪縣上塘鎮鄭集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央預算內)結余資金工程招標公告/邀請書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5966001001
1. 招標條件
泗洪縣上塘鎮的2021年度宿遷市泗洪縣上塘鎮鄭集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央預算內)結余資金工程已經宿農復〔2021〕9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2021年度宿遷市泗洪縣上塘鎮鄭集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央預算內)結余資金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 計劃投資約139萬元。
2.3工期要求:60日歷天
2.4工程質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的40%付合同價的30%,完成工程量的70%付至合同價的50%,經鄉、縣兩級驗收均合格后付至合同價80%;經審計后并經市級驗收合格后付至審計結算價的97%;質保期結束審計后3%的結算價余款經業主確認后無質量問題付清(質保期以市級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為二年);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提供階段性資料經審核后方可支付。
seline;="">2.6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seline;="">包括渡槽、涵洞、斗門、混凝土道路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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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主要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1.2擬選派
3.1.3其他條件: 3.1.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1.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企業;
3.1.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者違規用工、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1.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5
a.
b.
c.
3.1.3.6投標人授權委托人和擬派
3.1.3.7無行賄受賄行為: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
3.1.3.8本項目不接受失信被執行人參加投標。 3.1.3.9本項目是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3.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4. 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 ? 合理低價法。具體評標細則請從附件中下載。 5. 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seline;="">5.1 5.2投標人網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 CA 鎖,可通過宿遷市 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 投標文件的提交 6.1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1年11月30日 09:30; 6.2開標 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 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