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公 告
2021年啟東市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改造工程(一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1年啟東市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改造工程(一期)已經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啟東市交通運輸局以啟交建許字【2021】00052號批準,項目業主為啟東市臨海公路建設工程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021年啟東市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改造工程一期,包含南引河、匯呂北線、通啟河、中央河共4條航道通航保障措施工程。本次整治涉及的橋梁共13座。
建安費共約1200萬元。
2.2項目劃分及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擬劃分為一個施工標段,相應的招標內容及范圍如下:
2021HDCS-1標段:施工范圍內的防撞墩,包含φ1020*12mm鋼管樁(80根)、φ920*12mm鋼管樁(80根),φ1000mm鉆孔灌注樁(18根)。(詳見工程量清單)。
2.3工期:31日歷天。
計劃開、交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缺陷責任期為實際交工之日起計算2年。
2.4質量要求:交工驗收合格,竣工驗收優良。
2.5安全目標:安全生產無責任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A、投標人必須是獨立的企業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已成功備案【以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備案生成的投標報表表1中的信息為準】。
B、具有有效的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一級及以上資質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中的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具有有效的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以投標報表表1中的信息為準)。
C、具有有效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以投標報表表1中的信息為準)。
(2)財務要求: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財務能力評價指標》的規定進行評審,投標人在投標報表表2中的“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業績要求(以投標報表表5中的信息為準):
自2016年1月1日以來(以交/竣工時間為準),投標人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600萬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須包含橋梁)或橋梁工程的施工項目。
(4)信譽要求:
A、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等級評價(以施工單位類別為準,下同)為B級或以上級別(備案系統中信用評價與省廳門戶網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廳公布為準);
B、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不存在蘇交監察〔2007〕13號文《關于印發<江蘇省交通廳關于限制違反廉政合同的投標人進入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賄行為而處于被禁止進入江蘇省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期限內。
C、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D、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要求:
A、項目經理: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省級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以投標報表表3中的信息為準);自2016年1月1日以來(以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備案生成的投標報表中交/竣工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600萬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須包含橋梁)或橋梁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以投標報表表4中的信息為準)。
B、項目總工: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總工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有效的省級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以投標報表表3中的信息為準)。
注: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職稱。
C、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均無在崗項目,無在崗項目是指:
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投標人可通過“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在本次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前完成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變更備案,或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可以撤離的承諾書。)。
D、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主要人員(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必須有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的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機構單位章)。
(6)其他要求:
中標后,中標人須配備安全員、質檢員、試驗員、測量員、資料員、勞資專員等人員,并將上述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材料上報發包人,經發包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合同,否則發包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有權要求中標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
(7)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8)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采用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提交紙質的投標文件且無需到達開標現場。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為2021年11月22日10:00。各投標人可在任意地點自行登錄“ ”參加開標并解密投標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2日11:00,第二信封解密時間另行通知。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問題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概不負責。
本項目采用騰訊會議方式組織開標,請各投標人于本項目開標時間(即2021年11月22日10:00)委派授權代表準時進入本項目騰訊會議(會議號為690 733 259,會議名稱為項目名稱,加入會議時請將姓名改為單位名稱),未委派授權代表參加騰訊會議的將視為默認開標結果,第二信封開標騰訊會議號將另行通知。
8.2已購買或者領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得擅自放棄投標,若因故確需放棄,則須在投標截止之日3天前書面告知招標人,如無故不參加投標而造成投標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標的,若重新招標的招標范圍、規模和資格要求等未發生改變,招標人可以拒絕其參加重新招標的投標。
8.3本項目不組織踏勘現場,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8.4若采用銀行匯票或銀行保函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由投標單位的委托代理人在開標當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出具投標單位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查)、銀行匯票原件或銀行保函原件,并在開標現場遞交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允許采用郵寄等非開標現場遞交形式,否則視為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單位另需將銀行匯票或銀行保函原件彩色掃描件按招標文件要求放入投標文件中。(防疫期請投標人配合好南通市政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例行檢查,自行佩戴好口罩、出示綠色蘇康碼和綠色行程碼。)
現場開標
8.5資格條件與評標辦法所涉內容及其證明材料應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包括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本賬戶信息、資質信息、財務信息、投標人及擬派人員業績、擬派人員職稱、相關執業資格證書信息等均應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投標報表》“表1~表13”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的,投標人應當按照“表1~表13”的格式填報補充材料,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江蘇省 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否則相關內容將不作為評審依據。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的相關原件或掃描件作為替代、補充。
8.6投標人需要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根據蘇交建[2015]25 號文的規定,投標人企業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5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