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大壩一二、四期生產區域防腐修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大壩公司(一二期):公司現有總裝機容量為4×330MW燃煤火電機組4臺,汽輪機為上海汽輪機廠生產的 N330—16.7/538/538 型亞臨界、單軸、一次中間再熱、雙缸雙排汽、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鍋爐系北京·巴布科克·威爾科克斯〈B&W〉有限公司生產制造的B&WB-1025/16.8-M型亞臨界一次中間再熱、自然循環、固態排渣、平衡通風、單鍋筒鍋爐。發電機為上海發電機廠生產的QFS2-300-2型同步汽輪發電機組,發電機勵磁系統采用三機勵磁系統。靜電除塵器為蘭州電力修造廠設計和制造的型號為RWD—KFH/HN—252--2×3型雙室三電場靜電除塵器,采用電袋復合式除塵技術,結合脫硫協同除塵。煙氣脫硫裝置由同方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設計、制造,脫硫裝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工藝,一爐兩塔雙塔雙循環配置,2017年9月~2018年12月,大壩公司陸續完成了#1、#4機組煙氣脫硫裝置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完成后,脫硫系統入口煙氣量1171894m3/h(標態、干基、6%O2),脫硫系統入口SO2濃度為5800mg/ m3時,二級塔入口SO2濃度大于650 mg/ m3時,煙囪入口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小于35mg/ m3(標態,干基,6%O2)、煙塵排放濃度小于5mg/m3(標態,干基,6%O2),脫硫效率不低于99.4%,年利用小時不低于5500小時,可利用率不低于98%,實現了煙氣超低排放目標。
一期工程(#1、#2 機組)于 1988 年 4 月開工建設,1990~1991 年投入商業運行,2018 年 11 月超低改造投運并通過環保驗收。二期工程(#3、#4 機組)于 1994 年開工建設,1996~1997 年投入運行。
大壩四期公司:公司現有#7、#8機組總裝機容量為2×660MW 超超臨界燃煤間接空冷發電機組2臺,汽輪機為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 NJK660-28/600/620 型超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單軸、三缸兩排汽、1+8級回熱抽汽、反動式、間接空冷凝汽式汽輪機。配備兩臺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制造NK63/71型100%容量單缸、單流程、反動式、純凝式、無切換凝汽式汽引小機。鍋爐系哈爾濱鍋爐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制造的HG—1925/29.3—YM8型超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單爐膛、平衡通風、固態排渣、全鋼架、全懸吊結構、緊身封閉布置的π型直流鍋爐。發電機為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設計制造的QFSN-660-2型水氫氫冷卻、三相交流隱極式同步發電機,冷卻方式水氫氫,勵磁方式靜止機端自并勵。靜電除塵器為浙江菲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計建造 2F521.0 型雙室五電場靜電除塵器,采用干式除塵技術,結合脫硫協同除塵。同步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裝置由西安西熱鍋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設計、制造,煙氣脫硫裝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工藝,兩臺機組各自設置一套脫硫裝置,處理全煙氣煙量,脫硫裝置脫硫效率保證值≥99.3%,SO2排放濃度≤35mg/m3,粉塵濃度≤5mg/m3,實現超低排放。
2.1.2招標范圍:大壩公司(一二期)計劃對#1~#4機組脫硫裝置、化學系統、除灰系統、污水、廢水處理系統等生產區域防腐、防磨修補處理,服務范圍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對#1~#4機組脫硫吸收塔塔體、支撐梁、煙道、漿液管道內外壁破損部位鑲補焊接修復;塔體、支撐梁、煙道內外壁、噴淋管道(更換新管)、噴嘴、支撐梁以及脫硫公用系統漿液箱、水箱、罐、釜、地坑及排放溝、槽、池、圍堰等玻璃鱗片防腐、玻璃鋼(布)增強防腐、樹脂玻纖布纏繞粘接防腐、鋼結構油漆防腐處理;對以上修補區域防腐層、結晶垢、銹蝕、腐蝕等噴砂、打磨、清理、清除,費用包含在施工工藝中;
(2)對#1~#4機組生產區域其它設施及現場與建筑物周邊設施的化學設備、除灰設備、污水、廢水處理設備、管道、箱、罐、釜、地坑及排放溝、槽、池等玻璃鱗片防腐、玻璃鋼(布)增強防腐、樹脂玻纖布纏繞粘接防腐、鋼結構油漆防腐處理;對以上修補區域防腐層、結晶垢等噴砂、打磨、清理、清除,費用包含在施工工藝中。
(3)對#1~#4機組脫硫裝置漿液循環泵過流部件如:吸入口蓋、前護板、葉輪、后護板、泵體及漿液襯膠管道、管件等防磨處理;吸收塔塔體、支撐梁、側進式攪拌器槳葉等防磨處理;
(4)對#1~#4機組生產區域其它設施及現場與建筑物周邊設施的化學設備、除灰設備灰斗、人孔門、支撐梁、管道、管件等防磨處理。
大壩四期公司計劃對#7、#8機組脫硫裝置、化學系統、除灰系統、污水、廢水處理系統等生產區域防腐、防磨修補處理,服務范圍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對#7、#8機組脫硫吸收塔塔體、支撐梁、煙道、漿液管道內外壁破損部位鑲補焊接修復;塔體、支撐梁、煙道內外壁、噴淋管道(更換新管)、噴嘴、支撐梁以及脫硫公用系統漿液箱、水箱、罐、釜、地坑及排放溝、槽、池、圍堰等玻璃鱗片防腐、玻璃鋼(布)增強防腐、樹脂玻纖布纏繞粘接防腐、鋼結構油漆防腐處理;對以上修補區域防腐層、結晶垢、銹蝕、腐蝕等噴砂、打磨、清理、清除,費用包含在施工工藝中;
(2)對#7、#8機組生產區域其它設施與建筑物周邊設施的化學設備、除灰設備、污水、廢水處理設備、管道、箱、罐、釜、地坑及排放溝、槽、池等玻璃鱗片防腐、玻璃鋼(布)增強防腐、樹脂玻纖布纏繞粘接防腐、鋼結構油漆防腐處理;對以上修補區域防腐層、結晶垢等噴砂、打磨、結晶垢進行清理、清除,費用包含在施工工藝中。
(3)對#7、#8機組脫硫裝置漿液循環泵過流部件如:吸入口蓋、前護板、葉輪、后護板、泵體及漿液襯膠管道、管件等防磨處理;吸收塔塔體、支撐梁、側進式攪拌器槳葉等防磨處理;
(4)對#7、#8機組生產區域其它設施及現場與建筑物周邊設施的化學設備、除灰設備灰斗、人孔門、支撐梁、管道、管件等防磨處理。
本項目招標范圍涉及到的設備、工器具(量具)、器材、防護用具及用品、施工、材料與耗材、運輸以及刷漆防腐施工腳手架搭拆等均由投標人負責,費用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1.4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具體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5項目實施地點:寧夏青銅峽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寧夏大壩四期發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工礦企業的脫硫系統或化學系統或除灰系統或水處理系統的防腐(或防磨)施工或防腐(或防磨)治理或防腐(或防磨)修理的合同業績1份,且單份合同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級建造師證書有效性判斷標準(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規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2)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10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15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