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電力水電智能運維系統推廣建設配合及五凌數字平臺數據接入和分析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024 年湖南五凌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水電智能運維技術的基礎上,開展了五凌電力新能源智能運維系統研發,該系統是五凌電力支撐集團公司智慧化場站建設研發的配套應用系統,目前已在大青山風電場、寧夏余丁欣文光伏電站為試點上線運行。2025 至2026 年需進一步在五凌內部新能源場站推廣部署;同時根據五凌電力水電及新能源智慧場站建設要求,需基于水電智能運維系統拓展水電智慧場站綜合應用功能、基于新能源智能運維系統拓展山地光伏無人巡檢系統功能模塊,并進行新接入光伏場站數據監視分析功能開發,進一步支撐公司生產分析決策工作。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新能源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推廣配合。
(2)五強溪、三板溪、托口、碗米坡智慧場站綜合應用系統前端開發配合。
(3)青山界山地光伏電站無人巡檢系統前端應用集成配合。
(4)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電站數據監視分析功能集成配合。
2.3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后30 日內,完成10 座風電場智能運維系統、1 座光伏電站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功能開發;
2025 年7 月30 日前,完成五強溪、碗米坡水電智慧場站綜合應用系統集成開發。
2025 年9 月30 日前,完成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電站數據入庫解析。
2025 年 10 月 30 日前,累計完成 18 座風電場智能運維系統、3 座光伏電站
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功能開發。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三板溪、托口水電智慧場站綜合應用系統集成開發。
2026 年3 月30 日前,累計完成28 座風電場智能運維系統、5 座光伏電站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功能開發。
2026 年6 月30 日前,完成青山界山地光伏電站無人巡檢系統在新能源智能運維系統中集成開發應用。
2026 年9 月30 日前,累計完成33 座風電場智能運維系統、7 座光伏電站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功能開發。
2026 年11 月30 日前,完成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電站數據監測分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投標人應具備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及以上資質。
3.3 業績要求:
3.3.1 投標人近 3 年至少有 2 個基于華為 FusionInsight D 大數據平臺案例及應用。
3.3.2 投標人近3 年內具有不少于2 個電力行業生產數據集成和應用開發業績(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 個會計年度(2022 年-2024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
3.5 項目經理
3.5.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3 年及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5.2 應有5 年以上類似項目管理經歷,近5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項目(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6 主要技術人員:主要技術人員不少于5 人,應具備相應資格,并至少有1 個及以上相同或類似項目經驗。技術人員需在長沙駐場開展工作,主要技術人員不少于5 人,其中前端開發人員不少于2 人,平臺維護人員不少于2 人,數據治理人員不少于 1 人,并提供前端、平臺功能配套開發、UI 設計、測試等后臺支撐團隊且具備相應資質。
3.7 質量保證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項目設計、建設質量。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3)被責令停業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4)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5)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6)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7)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8)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9)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10)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1)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2025-04-16(北京時間)。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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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1.招標條件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024 年湖南五凌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水電智能運維技術的基礎上,開展了五凌電力新能源智能運維系統研發,該系統是五凌電力支撐集團公司智慧化場站建設研發的配套應用系統,目前已在大青山風電場、寧夏余丁欣文光伏電站為試點上線運行。2025 至2026 年需進一步在五凌內部新能源場站推廣部署;同時根據五凌電力水電及新能源智慧場站建設要求,需基于水電智能運維系統拓展水電智慧場站綜合應用功能、基于新能源智能運維系統拓展山地光伏無人巡檢系統功能模塊,并進行新接入光伏場站數據監視分析功能開發,進一步支撐公司生產分析決策工作。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新能源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推廣配合。
(2)五強溪、三板溪、托口、碗米坡智慧場站綜合應用系統前端開發配合。
(3)青山界山地光伏電站無人巡檢系統前端應用集成配合。
(4)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電站數據監視分析功能集成配合。
2.3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后30 日內,完成10 座風電場智能運維系統、1 座光伏電站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功能開發;
2025 年7 月30 日前,完成五強溪、碗米坡水電智慧場站綜合應用系統集成開發。
2025 年9 月30 日前,完成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電站數據入庫解析。
2025 年 10 月 30 日前,累計完成 18 座風電場智能運維系統、3 座光伏電站
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功能開發。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三板溪、托口水電智慧場站綜合應用系統集成開發。
2026 年3 月30 日前,累計完成28 座風電場智能運維系統、5 座光伏電站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功能開發。
2026 年6 月30 日前,完成青山界山地光伏電站無人巡檢系統在新能源智能運維系統中集成開發應用。
2026 年9 月30 日前,累計完成33 座風電場智能運維系統、7 座光伏電站智能運維系統前端應用功能開發。
2026 年11 月30 日前,完成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電站數據監測分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投標人應具備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及以上資質。
3.3 業績要求:
3.3.1 投標人近 3 年至少有 2 個基于華為 FusionInsight D 大數據平臺案例及應用。
3.3.2 投標人近3 年內具有不少于2 個電力行業生產數據集成和應用開發業績(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 個會計年度(2022 年-2024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
3.5 項目經理
3.5.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3 年及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5.2 應有5 年以上類似項目管理經歷,近5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項目(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6 主要技術人員:主要技術人員不少于5 人,應具備相應資格,并至少有1 個及以上相同或類似項目經驗。技術人員需在長沙駐場開展工作,主要技術人員不少于5 人,其中前端開發人員不少于2 人,平臺維護人員不少于2 人,數據治理人員不少于 1 人,并提供前端、平臺功能配套開發、UI 設計、測試等后臺支撐團隊且具備相應資質。
3.7 質量保證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項目設計、建設質量。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3)被責令停業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4)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5)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6)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7)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8)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9)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10)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1)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2025-04-16(北京時間)。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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