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昌黎新能源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設備監造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國電電力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項目為河北省重大項目之一。本項目場址位于秦皇島市東南部海域,處于昌黎縣境內,距縣政府25公里,項目地處渤海西部,海上光伏區域距灤河口約4公里。項目距秦皇島市60公里,距首都北京270公里、距天津170公里。光伏陣區中心離岸距離約7公里,水深約6-14米,涉海面積為4.79平方公里,東西方向7000米,南北方向3100米。本項目規劃直流側裝機容量為 545.5MWp。交流側容量 423.6MW,容配比為1.3。本項目采用 650Wp N 型 BC 雙面雙玻組件,共 839228 塊。本項目需按交流側容量的10%、4小時配置儲能,儲能設施擬采用“利舊+租賃”模式,利舊使用北京市電力公司懷柔北房電站遷建至本項目的儲能設施,容量為15MW/30MWh,剩余容量采用租賃模式。
2.1.2招標范圍: 依據 制度[2024]64號《 電力建設工程設備監造管理辦法》監造范圍為: 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光伏組件、主變、箱變、逆變器、SVG、GIS、鋼管樁、66kV等級海底光電復合纜、電化學儲能設備(若有)(包含電池電芯、電池模塊、電池簇、儲能預制艙)、PCS變流升壓設備、遷建儲能電站PCS變流升壓設備。2.1.3服務期限:設備制造階段監造服務期限為18個月,監造開始時間以委托人書面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項目設備監造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光伏項目設備監造總監造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不超過兩個投標人組成的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20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