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福州電廠2025-2027企業環保自行檢測(包含月測汞及其化合物)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陰半島南部濱海——福州江陰工業園區內,距福州市區約85公里。
一期工程建成2×600MW超臨界燃煤機組。2臺機組分別于2007年7月26日和10月14日投運,為“三同時”機組。至今已運營12年。福州公司環保設施包括:四電場高效靜電除塵器、先進的低氮燃燒器、SCR脫硝裝置、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裝置、DUC水膜除塵裝置、廢水處理系統、煤場防塵系統、輸煤系統防塵等設施。#1、#2機組分別于2016年1月16日和12月3日通過福建省環保廳超低排放改造環保驗收。二期2臺66萬千瓦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擴建工程于2023年12月18日開工建設,計劃2025年7月、9月投產。
招標范圍為環保自行監測服務,包括1)按照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自行監測方案對公司的廢水、廢氣、噪聲等進行現場采樣檢測;2)對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的#1、#2、#3、#4機組凈煙氣CEMS進行比對監測,為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環境管理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公開提供數據依據;3)對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污泥摻燒項目自行監測內容開展監測;4)對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在運光伏項目自行監測內容開展監測;5)投標人對所列項目進行分項報價;6)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7)監測次數以投標人到現場開展實際檢測次數進行統計核算。投標人應按照《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企業自行監測方案》開展工作。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體實施時間招標人通知為準。(注:若委托人上級單位采取統采分簽形式開展自行監測工作,該項目自動終止,費用結算按照已發生的項目結算)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電廠環保自行檢測(服務內容包含煙氣污染物汞及其化合物檢測)或比對監測(定期檢驗)項目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咨詢服務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