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 山東省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CW項目大件運輸服務(招標項目編號:CGN-202504100005)已通過 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自籌且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行業:能源電力
項目規模:項目規模為2臺百萬千瓦級機組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次采購CW項目大件運輸服務采購項目,服務范圍包括海運設備在春雨碼頭的卸船(含春雨碼頭使用服務),以及設備從春雨碼頭至項目現場的陸運服務等。本次采購運輸服務擬采用運輸服務協議,用以鎖定運輸服務價格,供設備供應商開展設備運輸進行對比選用。本招標項目不劃分標段。具體以招標文件規定為準。
運輸服務計劃日期:第一批:2026年2月30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具有法人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投標人應通過ISO9000或其等效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且處于有效期內;
2.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中國水利電力物資流通協會頒發的電力大件運輸總承包甲級資質,資質范圍涵蓋本次運輸服務相關設備,且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
3.財務要求:
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不得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情形。。
4.業績要求:
近5年內(自遞交招標文件截止時間起倒算),投標人具有1項單個運輸合同額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已完工設備運輸項目業績,具有單件重量400噸及以上大件貨物的相關運輸經驗且履約狀況良好, 并有能提供證明其能力的有效材料(合同副本及竣工驗收證明)。
5.信譽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1)近3年內(自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起倒算)無在招投標活動中有弄虛作假、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以地級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準)。(2)近3年內(自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起倒算),投標人應無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劃分以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標準為準)記錄。(3)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未被招標人或相關主管部門取消或限制其投標資格。
6.人員要求:
無。
7.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業(公司)投標。如出現同時投標的情況,該多名投標人將被同時拒絕。(4)對同屬一家母公司的各級子公司,但子公司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獨立經營,相互間無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則只能由不超過1家子公司報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如出現多家子公司同時報名的情況,招標人將選擇最先報名的1家子公司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5)其他通用資格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