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西公司藤縣公司藤縣寧康二期項目工程植被恢復施工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藤縣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在梧州市藤縣境內開發建設 藤縣百萬千瓦級風光儲一體化項目,推動藤縣及梧州地區電力及能源結構綠色轉型,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其中擬在藤縣大黎鎮、寧康鄉、東榮鎮一帶山脊開發建設藤縣大黎一期、大黎二期、大黎三期及寧康二期風電項目,四期風電項目規劃裝機容量分別為200MW、200MW、150MW、150MW,合計700MW裝機規模。本次招標項目為 藤縣寧康風電二期。
寧康風電二期項目,位于廣西梧州市藤縣古龍鎮,場址范圍涉及古龍鎮片區,地理坐標介于東經110°42′20.86″~110°52′41.32″、北緯23°36′58.38″~23°56′45.95″之間,場址中心距離梧州市約68km,距離藤縣約60km,主要由兩條近似南北走向的主山脊及其支脈組成,海拔高程在300m~550m之間。國能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與東黎風電場共用一座220kV升壓站,新建主變規模1×150MVA,以6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220kV東黎升壓站,共用現有的1回220kV線路接入陸貝升壓站~電網220kV谷孝變送出(最終方案以接入系統批復為準)。
2.1.2招標范圍:承包人應完成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植被恢復施工(見工程量清單)。包括按照本植被恢復工程工程量清單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負責應對并通過水利、環保、林業等相關部門的各項檢查,負責配合招標人完成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2)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風電機組區:風機平臺及四周的修整、覆土、和植被恢復。
(3)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道路工程區:進場道路、主線道路、支線道路上邊坡、路肩及下邊坡的修整、覆土、和植被恢復。
(4)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風電場渣場區:渣場的修整、覆土、和植被恢復。
(5)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集電線路:集電線路區域的修整、覆土、和植被恢復。
(6)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臨時生產生活區:臨時生產生活區修整、覆土、和植被恢復。
(7)藤縣寧康風電二期項目升壓站場地四周邊坡綠化及部分場地鋪草坪。
具體工程量見工程量清單,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有關規定。
2.1.3計劃工期:365天,計劃工期2025年5月20日至 2026年5月20日,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及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項目建設地點:藤縣寧康二期風電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建設項目植被恢復工程施工項目合同業績2份,且每個合同業績金額不少于400萬元,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建設項目植被恢復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管理人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