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河曲電廠運煤灰渣道路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綜合治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河曲電廠位于山西省的西北部,在忻州地區的河曲縣境內,與陜西省的府谷縣、內蒙古自治區的準格爾旗隔河相望。廠址距河曲縣約3公里,南距太原市約260公里,東北方向距大同市240公里。
河曲電廠廠址位于大東梁村附近黃河的Ⅳ級階地上,廠址標高比黃河河床高77~105m,廠址范圍內地勢平坦、開闊,雖為耕地,但屬土質差、產量低的劣地。廠區自然地面標高在947.20~955.40m之間,地形東南高,西北低,西面地形破碎,高差起伏較大,溝壑縱橫。廠區內有一小(土)山丘,頂標高為955.40m(電廠獨立高程系,下同),比周圍自然地面高約5.40m。可供電廠建設用地的范圍南北長約3km,東西寬約2km。
河曲電廠目前所使用的運灰渣道路車輛沖洗裝置主要用于對拉運灰渣的車輛進行輪胎沖洗工作。沖洗裝置被設置在廠區的出口道路上,以便在車輛離開廠區時進行沖洗。然而,由于長時間的運行和使用,該沖洗裝置的機架已經出現了嚴重的腐蝕和變形問題。此外,沖洗水的流量和壓力也顯得不足,導致車輛沖洗裝置目前僅能對輪胎進行沖洗,而無法覆蓋到整個車輛。因此,在進行沖洗時,車輛往往會帶著未沖洗干凈的水離開,從而污染了周圍的地面。特別是在冬季,車輛帶出的水會在地面上形成結冰,這些結冰不僅難以清理,還可能對廠區的安全造成隱患。
2.1.2招標范圍:
河曲電廠運煤灰渣道路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綜合治理項目所有工作均由投標方負責,本項目包括所涉及的工程設計、土建、機務、電氣、熱控專業的設備、材料、輔材、采購供貨、運輸、安裝、施工、設備調試、試運直至投入正常運行以及地面開挖、安全措施設置、現場標準化布置、作業過程中環境污染治理、地面回填恢復等工作。
負責在拉煤運輸車輛和灰渣運輸車輛出廠前,運煤灰渣道路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綜合治理,安裝兩套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一臺位于煤場卸煤溝出口,運煤專線直線段,東半幅道路位置,用于汽車煤拉運車輛出廠沖洗裝置;另一臺位于電廠原氨區西側,東半幅道路位置,同時占用原氨區西側圍墻,投標方需將原氨區西側圍墻拆除,根據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實際占用位置空間,恢復原氨區圍墻,每套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總長度不低于50米(車輛出沖洗裝置時,不能帶水污染周邊環境,冬季車不能帶水造成周圍路面污染結冰,設計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總長度),內部配置沖洗區和風干烘干區,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為車輛全車身沖洗、全車身風干烘干,沖洗水壓力≥1MPa,沖洗流量滿足全車身沖洗要求。
負責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配套建設公用地埋式混凝土清水池1個和混凝土沉淀池3個(滿足沖洗、沉淀需要),清洗完車輛的水經沉淀池自然循環后進行二次處理,將處理后的水排至清水池重復利用,補充水源采用生活水。沉淀池設置攪拌器與渣漿泵,沉淀池中沉淀物經攪拌機攪拌后采用渣漿泵輸送至電廠二期含煤廢水沉淀池。兩套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外部水池及沖洗裝置相關設施需建保溫房。沉淀池攪拌器、渣漿泵啟停采用就地控制,就地安裝控制柜。渣漿泵入口管道一路接至沉淀池用于將沉淀物輸送至二期含煤廢水沉淀池,一路接至清水池用于渣漿泵停運后進行管道沖洗。根據入口管路長度設置入口自吸罐,確保渣漿泵正常使用等。
2.1.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及合格的工器具30天內到達招標方現場,并通過招標方現場驗收。施工工期暫定為60天,具體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總工期為90天。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四季通用車輛沖洗裝置改造或施工或鋼結構施工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