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能源李家壕煤礦礦井水處理系統升級改造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根據現有礦井水處理站設施設備情況、存在的問題,該工程新建礦井水處理站分為井下和地面兩部分。預處理工藝段設置在井下,深度處理工藝段設置在地面。預處理規模按6000m³/d,深度處理規模按5000m³/d(原有規模為2500m³/d的一級超濾和反滲透系統本次利舊,需投標方將舊系統接入新建系統)。
2.1.2招標范圍
中標方需要保證新建礦井水處理站與現有水處理系統銜接、融合、使用,并保證出水水質滿足地表水“Ⅲ類”排放標準。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的設計、采購、安裝、施工。
1、井下礦井水處理站,主要包括井下礦井水預沉調節系統、混凝加藥及沉淀系統、過濾系統、除氟系統,污泥壓濾系統和相關的工藝、配電、自控及工藝水池的礦建工程。
2、地面原礦井水處理站改造:包括擴建原有礦井水處理廠房的土建工程;氣浮系統、除油系統、超濾系統、一級反滲透系統、二級反滲透系統、三級反滲透系統、高效膜軟化系統、空壓機系統、配套的加藥、化學清洗系統相關的工藝、配電、自控、儀表設備,配套閥門、管道;原有污泥壓濾機維修等。
計劃工期:自甲方委托開工之日起548個日歷天。服務地點:李家壕煤礦。
2.1.3標段劃分
整體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
其他:要求本項目達到竣工既可以正常投運的要求。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須提供)
(2)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
①(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中負責設計任務的單位提供)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煤炭行業(許可范圍須含礦井專業)甲級資質證書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水污染防治工程類)。
②(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中負責施工任務的單位提供)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額定處理量5000m3/d及以上的礦井水處理EPC總承包項目合同業績2份(如提供聯合體業績,投標人作為聯合體中任意一方(承擔設計或施工工作均可)的業績均可。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中任意一方的業績均視為投標人業績),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礦井水處理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中負責設計任務的單位提供)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礦井水處理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中負責施工任務的單位提供)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或礦業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礦井水處理項目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中負責施工任務的單位提供)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允許最多2家單位聯合組成,牽頭人須為負責設計任務的單位。牽頭人負責代表聯合體參加投標,提供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各方分工和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31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7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