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北京)新能源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設備監造服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為 (北京)新能源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開展的風電、光伏設備監造項目,提供相關的人員技術服務,包括但不限制于風電主機、葉片、塔架(含混塔)、法蘭、鋼管樁、光伏組件及支架、電氣設備、儲能設備、光熱發電站聚光集熱系統設備(聚光鏡、吸熱器、熔鹽儲罐、蒸汽發生器、汽輪機、發電機等)、綜合能源項目設備(電化學儲能集熱器、熱泵、儲熱罐、換熱器、電解水制氫儲氫設備、輸氫管道、充電樁、換電站等)等的監造相關技術服務,根據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設備監造服務,包括對制造、裝配、調試及試驗過程中的進度、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和控制,并負責協調發貨進度,定期(日、周)報告監造報告和發貨檢查報告,提供監造竣工資料,撰寫廠家監造評價報告,以及制造過程根據委托方要求提供各種技術支持。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關鍵點巡檢和駐廠監造,制造廠涵蓋 電力全國范圍內供應商,每人每月需至1-10個工廠進行相關技術服務,根據委托方要求完成監造工作。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兩個標段,標段1外委監造工作需求量為504人·月,標段2外委監造工作需求量為336人·月。
2.1.3計劃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2年
2.1.4質量要求:滿足招標技術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CNAS17020檢驗機構認可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風電或光伏項目設備監造合同業績3份。其中每個合同均應涵蓋風電主機、葉片、鋼塔架(塔筒、鋼塔筒等同)、混凝土塔架(混凝土塔筒等同)、法蘭、鋼管樁(鋼樁、單管樁等同)、光伏組件、光伏支架、電纜、海纜、主變、箱變等12類設備之一的監造內容。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注冊設備監理師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風電或光伏項目設備監造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