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2024年第二批港口設備(翻車機)集中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包,投標人須按標包投標,不得選擇每個標包中的部分貨物進行投標。招標范圍包括翻車機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物料名稱及規格型號、數量等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使用單位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
1 |
翻車機 |
O型四翻翻車機,額定能力8000t/h,最大能力9200t/h |
臺 |
2 |
黃驊港務有限責任公司 |
供貨總工期為20個月,土建基礎具備安裝條件后7個月完成安裝及單機聯調 |
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黃驊港煤炭港區五期工程翻車機房現場 |
包含翻車機主體、定位車、推車機、夾輪器、軌道衡、漏斗及附屬裝置、導料槽、干霧抑塵系統、本質抑塵系統及其他相關配套設備設施等 |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四翻式翻車機合同業績1份,且已成功投入使用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在投標時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以及對應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張發票掃描件和該發票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的結果截圖。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物資名稱型號等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是否是四翻式翻車機,還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能體現出是四翻式翻車機的技術協議或用戶證明);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并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發票掃描件須包含且清晰體現出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等信息,發票開具截止時間為發布招標公告之日2個月前,每張發票清晰可辨且須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一致,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標人必須是有能力履行招標內容要求和提供招標貨物及設計、服務的生產制造商,須提供設計團隊名冊及研發實力證明材料(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其他資料中的設計團隊及研發實力證明材料)。
(2)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零整比”承諾函(承諾函模板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其他資料中的“零整比”承諾函),且零整比不得高于1.5。不提供該承諾函或不填寫零整比或零整比高于1.5的,將被否決投標。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經銷商或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31 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