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電力寶清煤電化公司煤礦車載智能終端采購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煤礦關鍵地點,重點部位,重大風險的實時識別,監測和精準研判,推動礦山安全監管監察模式向遠程化,智能化,可視化以及“互聯網+監管“方式轉變,不斷提升礦山數字化,智能化安全生產水平。
2.1.2招標范圍:
電力寶清煤電化公司朝陽露天煤礦車載智能終端采購項目,包括車載智能終端及附屬設備設施的供貨、安裝、調試。
2.1.3交貨期:
合同簽訂后40天內到貨;到貨后50天內完成安裝、調試并驗收合格。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內容包含車載終端設備供貨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車載終端設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標。若投標人為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