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煤制氣公司準東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甲烷化裝置技術許可、工藝包編制、總體設計、基礎工程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為實現新疆煤炭資源就地轉化,構建新型現代化工業體系,推動煤制油、煤制氣、清潔能源一體化產業發展,依托新疆當地豐富的煤炭資源,擬在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 準東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
廠址位于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黑山工業園,距烏魯木齊市約300公里,總體規劃占地2500余公頃,總占地面積223.85公頃,整體呈矩形,場地東西向長度2000m,南北向寬度1120m。項目南距西黑山礦區橫四路約2公里,南側與信友電廠、英格瑪電廠相鄰。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有:空分裝置、煤氣化裝置(固定床氣化、煤氣水分離、 氨酚回收、變換及合成氣冷卻)、凈化裝置(酸性氣體脫除、制冷及壓縮、RTO、CCUS)、甲烷化裝置(高溫甲烷化、天然氣壓縮及干燥裝置、液化天然氣裝置)、硫回收裝置、發電和新能源以及為工藝裝置配套的鍋爐裝置、公用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等。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一)投標人負責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甲烷化裝置(含甲烷化、天然氣壓縮及干燥、天然氣液化、液體儲存系統、裝車系統、天然氣計量站)技術許可、工藝包編制、總體設計、基礎工程設計服務(具體工作內容詳見附件)。
(二)投標人應與招標人合作開展甲烷化工藝技術研發,投標人與招標人合作研發形成的專利專有技術歸雙方共同所有。新的專利專有技術權益分配比例:技術許可費招標人占51%,投標人占49%;工藝包編制費按實際工作分配情況確定分成比例,且每個項目簽訂對應的商務合同,新技術的對外推廣許可事宜由投標方負責。
2.1.3服務期: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預計至2028年12月31日。
2.1.4項目地點: 準東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所在地。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設計資質證書:綜合甲級設計資質證書;或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或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備1份進口氣量8.5萬Nm3/h(6.8億Nm3/a)及以上煤制天然氣甲烷化裝置(或焦爐煤氣制天然氣裝置)總體設計(或基礎工程設計或詳細工程設計或EPC/EP/EPCM中承擔設計部分)合同和1份進口氣量8.5萬Nm3/h(6.8億Nm3/a)及以上煤制天然氣甲烷化(或焦爐煤氣制天然氣)裝置技術許可(或專有技術一次性轉讓)合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單份合同包含設計和技術許可內容視為同時滿足兩類業績要求)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的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合同類型為下列 4 項中的任意一項均可:①煤制天然氣甲烷化裝置或焦爐煤氣制天然氣裝置總體設計;②煤制天然氣甲烷化裝置或焦爐煤氣制天然氣裝置基礎工程設計;③煤制天然氣甲烷化裝置或焦爐煤氣制天然氣裝置詳細工程設計;④煤制天然氣甲烷化裝置或焦爐煤氣制天然氣裝置EPC/EP/EPCM中承擔設計部分),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