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亭煤業赤城煤礦采掘工作面水力壓裂防治技術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亭煤業集團赤城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甘肅省,平涼市,華亭市
2.2 規 模: 原煤產量90萬噸/年。
2.3 標段劃分: 華亭煤業赤城煤礦采掘工作面水力壓裂防治技術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甘肅省,平涼市,崇信縣赤城煤礦。
2.5 服 務 期: 技術服務合同簽字蓋章后,18個月。實際根據采掘計劃,技術服務指導直至1503工作面回采結束。
2.6 招標范圍:采用瞬變電磁法對礦井1503、1505工作面煤層頂底板地質構造和應力分布、煤巖物理性質進行探測,為沖擊地壓的危險性評價提供依據,中標人根據前期現場勘查制定有效的水力壓裂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設計內容包括鉆孔深度、鉆孔角度、孔徑、封孔止水、終孔直徑、孔口裝置等,礦方按照中標人提供的水力壓裂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施工期間中標人要委派專業技術人員對水力壓裂施工進行現場技術指導,聘請行業相關專家對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評審,礦方實施水力壓裂試驗后中標人進行效果檢驗,并對實驗數據進行分析、成果提煉,編制項目成果報告。主要采購內容:(1)瞬變電磁探測,探測6孔,進尺約3km,每孔探測1次。
(2)編制1503、1505工作面水力壓裂方案、設計、專項措施及現場施工期間技術指導。(3)1503、1505工作面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完成后聘請行業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每個工作面方案、設計評審會不少于2次。(4)凝練總結1503、1505工作面實施水力壓裂項目成果報告8份(為后期采掘工作面提供指導性依據)并發表核心論文2篇、受權發明專利2項。
其他說明:(1)水力壓裂施工期間中標人要指定技術人員到現場對施工過程進行技術指導;每個鉆孔施工結束后由中標人技術人員對鉆孔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收集鉆孔施工期間有關地質資料及相關鉆孔參數,為后期施工設計與方案提供指導性依據;對鉆孔壓裂效果進行評估。
(2)水力壓裂項目所需設備、工器具、材料等均由礦方自行承擔。
(3)中標人由于使用發包方的架空乘人裝置、工器具等造成的人身傷害均由中標人承擔,中標人駐礦期間要遵守發包方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4)中標人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加強煤礦沖擊地壓防治工作的通知》(煤安監技裝〔2019〕21號)《關于加強煤礦沖擊地壓源頭治理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764號)《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沖擊地壓防治工作的通知》(礦安﹝2020﹞1號)《沖擊地壓測定、監測與防治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等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要求編制方案、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因方案、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未達到國家標準、規范要求的導致被執法部門和上級單位查出違法違規等問題,被問責、罰款等均由中標人承擔相應責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具有并提供自然資源管理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證書(資質類別: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設計、勘察之一),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影印件。
(2)資格能力要求:項目負責人具有地質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影印件。
(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項煤礦水害防治類項目業績,需提供合同業績證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能夠反映業績要求內容的頁面、合同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頁等),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影印件,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4)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3月20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3月27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甘肅省,平涼市,華亭市
2.2 規 模: 原煤產量90萬噸/年。
2.3 標段劃分: 華亭煤業赤城煤礦采掘工作面水力壓裂防治技術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甘肅省,平涼市,崇信縣赤城煤礦。
2.5 服 務 期: 技術服務合同簽字蓋章后,18個月。實際根據采掘計劃,技術服務指導直至1503工作面回采結束。
2.6 招標范圍:采用瞬變電磁法對礦井1503、1505工作面煤層頂底板地質構造和應力分布、煤巖物理性質進行探測,為沖擊地壓的危險性評價提供依據,中標人根據前期現場勘查制定有效的水力壓裂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設計內容包括鉆孔深度、鉆孔角度、孔徑、封孔止水、終孔直徑、孔口裝置等,礦方按照中標人提供的水力壓裂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施工期間中標人要委派專業技術人員對水力壓裂施工進行現場技術指導,聘請行業相關專家對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評審,礦方實施水力壓裂試驗后中標人進行效果檢驗,并對實驗數據進行分析、成果提煉,編制項目成果報告。主要采購內容:(1)瞬變電磁探測,探測6孔,進尺約3km,每孔探測1次。
(2)編制1503、1505工作面水力壓裂方案、設計、專項措施及現場施工期間技術指導。(3)1503、1505工作面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完成后聘請行業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每個工作面方案、設計評審會不少于2次。(4)凝練總結1503、1505工作面實施水力壓裂項目成果報告8份(為后期采掘工作面提供指導性依據)并發表核心論文2篇、受權發明專利2項。
其他說明:(1)水力壓裂施工期間中標人要指定技術人員到現場對施工過程進行技術指導;每個鉆孔施工結束后由中標人技術人員對鉆孔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收集鉆孔施工期間有關地質資料及相關鉆孔參數,為后期施工設計與方案提供指導性依據;對鉆孔壓裂效果進行評估。
(2)水力壓裂項目所需設備、工器具、材料等均由礦方自行承擔。
(3)中標人由于使用發包方的架空乘人裝置、工器具等造成的人身傷害均由中標人承擔,中標人駐礦期間要遵守發包方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4)中標人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加強煤礦沖擊地壓防治工作的通知》(煤安監技裝〔2019〕21號)《關于加強煤礦沖擊地壓源頭治理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764號)《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沖擊地壓防治工作的通知》(礦安﹝2020﹞1號)《沖擊地壓測定、監測與防治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等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要求編制方案、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因方案、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未達到國家標準、規范要求的導致被執法部門和上級單位查出違法違規等問題,被問責、罰款等均由中標人承擔相應責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具有并提供自然資源管理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證書(資質類別: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設計、勘察之一),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影印件。
(2)資格能力要求:項目負責人具有地質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影印件。
(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項煤礦水害防治類項目業績,需提供合同業績證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能夠反映業績要求內容的頁面、合同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頁等),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影印件,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4)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3月20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3月27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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