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電科院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現狀資料及自主可控分析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025年度招標人科技項目《電力產業鏈供應鏈韌性與安全治理研究》已立項,主要研究內容外委。招標范圍包括相關資料收集、分析、研究、報告編寫、驗收會議承辦。本項目只有一個標段。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主要研究內容
開展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結構分析,明確各環節相互依存關系,分析風險因素、擾動因素對韌性的影響程度,在自主安全可控方面提出應對策略。開展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梳理我國火電(煤電、燃機)、水電、風電、太陽能、核電設備、控制系統(DCS)、輸配電等電力產業現有制造能力和近5年建設規劃情況。
(2)研究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的理論。明確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的基本概念,提煉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主要特征,搭建跨學科和領域的安全治理理論框架。
(3)提煉國內外產業鏈供應鏈韌性的實踐經驗。對我國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的現狀展開分析,搜集國外行業前沿的實踐案例,制定課題研究的流程和技術路線,剖析典型電力企業在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總結出對改善國內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可推廣的經驗啟示。
(4)調研和梳理電力產業鏈,包括煤電產業、水電產業、風電產業、光伏產業、核電產業、燃氣輪機產業、輸配電設備產業以及控制系統的供應鏈圖譜,解析主要設備關鍵環節、“脫鉤斷鏈”的關鍵風險點,分析各環節之間的關聯關系和相互依存程度,繪制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圖譜。
(5)研判分析外界擾動對電力產業產業鏈供應鏈的影響程度,分析關鍵節點在受到外部沖擊后維持有效運轉的能力以及在極端情況下保證基本功能的能力。
(6)制定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風險控制清單。基于風險研判結果,研究電力產業鏈技術創新風險、市場機制風險、應急管理風險控制,提出增強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應對措施,以及實現自主可控需要攻克的重點任務。
(7)提出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治理政策建議。
預期目標
投標人成果提交形式及考核指標包括:
(1)在確定的電力產業鏈和供應鏈研究范圍內,分析出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結構關鍵環節;
(2)結合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理論,研究和總結國內外有關實踐經驗啟示,識別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提升的關鍵因素;
(3)梳理和分析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的風險,繪制產業鏈供應鏈圖譜,分析其上下游各環節的具體構成與關聯關系,關鍵組部件供應安全的風險因素。
(4)針對原材料供應中斷的擾動因素,探討關鍵原材料供應鏈應急儲備和需求響應風險導致的負面影響。
(5)研究電力產業鏈政策法規、技術創新、市場機制、應急管理等風險控制,明確產業鏈條上自主可控方面的重點任務。
(6)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兼顧、綜合施策,提出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政策建議。
(7)形成《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現狀資料及自主可控分析報告》1份,報告內容和標準應滿足項目要求;
2.4 項目總工期:合同簽訂之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電力物資供應鏈課題研究或技術標準編制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若投標人有相關省部級科技項目課題或技術標準編制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合同,并附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電力物資供應鏈相關課題研究或技術標準編制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電科院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現狀資料及自主可控分析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025年度招標人科技項目《電力產業鏈供應鏈韌性與安全治理研究》已立項,主要研究內容外委。招標范圍包括相關資料收集、分析、研究、報告編寫、驗收會議承辦。本項目只有一個標段。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主要研究內容
開展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結構分析,明確各環節相互依存關系,分析風險因素、擾動因素對韌性的影響程度,在自主安全可控方面提出應對策略。開展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梳理我國火電(煤電、燃機)、水電、風電、太陽能、核電設備、控制系統(DCS)、輸配電等電力產業現有制造能力和近5年建設規劃情況。
(2)研究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的理論。明確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的基本概念,提煉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主要特征,搭建跨學科和領域的安全治理理論框架。
(3)提煉國內外產業鏈供應鏈韌性的實踐經驗。對我國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的現狀展開分析,搜集國外行業前沿的實踐案例,制定課題研究的流程和技術路線,剖析典型電力企業在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總結出對改善國內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可推廣的經驗啟示。
(4)調研和梳理電力產業鏈,包括煤電產業、水電產業、風電產業、光伏產業、核電產業、燃氣輪機產業、輸配電設備產業以及控制系統的供應鏈圖譜,解析主要設備關鍵環節、“脫鉤斷鏈”的關鍵風險點,分析各環節之間的關聯關系和相互依存程度,繪制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圖譜。
(5)研判分析外界擾動對電力產業產業鏈供應鏈的影響程度,分析關鍵節點在受到外部沖擊后維持有效運轉的能力以及在極端情況下保證基本功能的能力。
(6)制定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風險控制清單。基于風險研判結果,研究電力產業鏈技術創新風險、市場機制風險、應急管理風險控制,提出增強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應對措施,以及實現自主可控需要攻克的重點任務。
(7)提出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治理政策建議。
預期目標
投標人成果提交形式及考核指標包括:
(1)在確定的電力產業鏈和供應鏈研究范圍內,分析出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結構關鍵環節;
(2)結合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理論,研究和總結國內外有關實踐經驗啟示,識別電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提升的關鍵因素;
(3)梳理和分析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的風險,繪制產業鏈供應鏈圖譜,分析其上下游各環節的具體構成與關聯關系,關鍵組部件供應安全的風險因素。
(4)針對原材料供應中斷的擾動因素,探討關鍵原材料供應鏈應急儲備和需求響應風險導致的負面影響。
(5)研究電力產業鏈政策法規、技術創新、市場機制、應急管理等風險控制,明確產業鏈條上自主可控方面的重點任務。
(6)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兼顧、綜合施策,提出電力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政策建議。
(7)形成《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現狀資料及自主可控分析報告》1份,報告內容和標準應滿足項目要求;
2.4 項目總工期:合同簽訂之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電力物資供應鏈課題研究或技術標準編制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若投標人有相關省部級科技項目課題或技術標準編制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合同,并附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電力物資供應鏈相關課題研究或技術標準編制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19 16:00:00。
電科院電力產業鏈供應鏈現狀資料及自主可控分析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