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GXTC-C-24130267
本招標項目已由湖北中煙工業 以鄂煙工〔2024〕23號文批準采購,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名稱:恩施卷煙廠聯合工房柔性屋面、庫房屋面防水改造
1.2采購內容:本次采購共1個包。
項目概況一覽表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采購內容 | 最高投標限價總價(含稅,元) | 中標供應商數量(家) |
1 | 恩施卷煙廠聯合工房柔性屋面、庫房屋面防水改造 | 1、聯合工房柔性屋面防水改造,改造屋面面積約18241平方米,采用2.0厚聚酯纖維內增強型PVC防水卷材; 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 8209938.46 | 1 |
1.3項目
1.5工期:施工時間不超過120日歷天(不包括因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延誤)。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日歷天具備施工條件。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1.6缺陷責任期與保修期:缺陷責任期2年(以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不少于5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7采購結果應用范圍:湖北中煙工業 恩施卷煙廠;采購結果公告發布后成交供應商需與湖北中煙工業 恩施卷煙廠簽訂采購合同。
1.8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國家財稅法規政策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雙方以不含稅價為基礎結合政策規定稅率予以實際結算,煙草行業統一規定的采購結算要求除外。
1.9質量要求:符合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207-201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及地方的其他相關設計規范、標準、規程,均以最新版本或較高要求版本為準;工程質量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且工程質量合格。
2.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
2.1一般條件
2.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2.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在勞動保護、節能減排與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2.1.3在本次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日前三年內(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時間起),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中無失信懲戒等信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在采購活動中不存在行賄行為;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經營、詐騙、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不良記錄,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2.1.4未被中國煙草總公司或招標人禁止參加企業采購活動且在禁止期內。
2.2特殊要求:
2.2.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安全生產許可證未處于暫扣期內。(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
2.2.2
2.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其他事項
3.1投標人在本次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日前3年內(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時間起)參加采購活動中,被刑事判決、刑事裁定或黨政紀處分決定認定有行賄行為的情形,應實施禁入管理。對行賄供應商的禁入措施,適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行賄人。在禁入期限內,上述人員擔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的其他企業,均不得參加湖北中煙工業 系統新的采購項目。以刑事判決書、刑事裁定書、黨政紀處分決定書生效的時間為準。
3.2在本次采購活動中,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與招標人、其他供應商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惡意串通,向招標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將根據《湖北中煙供應商黑名單管理辦法》工作要求執行處理。
3.3其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