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金鼎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使用碎石采購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安市金鼎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使用碎石采購,采購人為吉安市金鼎混凝土 ,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條件,現對碎石(材料名稱)采購進行公開標。
2.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JACTJL-政采字【2024】029號
項目名稱:吉安市金鼎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使用碎石采購
預算金額:18750000元 最高限價:75元/噸
采購內容:
貨物名稱 | 數量 | 單位 | 主要技術參數 |
商品混凝土使用碎石 | 約25萬 | 噸 | 詳見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簽訂起1年或運至25萬噸為止。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投標人根據單位性質提供相應的證明:如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自然人的身份證等,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開標前近六個月其中任意一個月的財務報表或近兩年內任意一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4)具有良好的繳納社保和納稅記錄;(提供開標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的稅收和社保繳納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3.3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 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4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必須提供《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產品。
3.5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2)投標人被吉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 列為“黑名單”的,在處罰期內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