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滄州站綜合交通樞紐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已由 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滄發改投資【2024】11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滄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招標項目名稱:滄州站綜合交通樞紐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二標段EPC總承包;
2.1.2建設地
2.1.3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61047平方米,項目總建筑面積45465.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3631.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1833.92平方米,主要建設公交樞紐站、綜合交通樞紐配套用房、地下停車場及相關室外配套設施。項目建成后總機動車停車位336個,其中設置社會充電樁107個。公交樞紐站、綜合交通樞紐配套用房地上建筑面積21753.34 平方米,地上主體十層,裙房二層,主要功能為綜合換乘服務區域、業務用房、旅客服務中心、乘務員公寓、城市旅游文化中心、行李寄存用房、綜合運營管理與應急指揮系統用房、城市圖書室、公共衛生間、兒童游樂設施場所、母嬰室、商業服務區域、自助存取款室、設備用房、公交樞紐站等;建筑高度46.4米,地上建筑結構形式為裝配式框架結構。公交停車區位于綜合樞紐配套用房南側,場地面積約1850平方米,可停放38輛公交車。地下停車場:地下建筑面積21833.92平方米,地下一層,主要為社會車輛停車場、出租車停車場、地下換乘區域、設備用房、配電室、消防水池、夾層通廊等,地下建筑結構形式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東廣場配套管理用房:地上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地上一層,主要功能為衛生間、公園管理、設備間、公交樞紐管理,結構形式為框架結構。西廣場:地上建筑面積877.75平方米,主要為地下出地面的開敞式樓梯間,風井、雨棚等。
其中二標段為1、公交樞紐站和綜合交通樞紐配套用房,2、配套工程(熱力交換站、室外采暖、變配電、充電樁、光伏等)。
2.1.4標段劃分:共四個標段,本招標項目為二標段;
2.1.5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1.6計劃工期:預計設計周期及施工工期共495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45日歷天,施工工期450日歷天;
2.1.7質量標準:
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地方相應現行規范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審查;
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2.1.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1.9按照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推廣招標投標“雙盲”評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務辦【2023】35 號}本項目采用“雙盲”方式評審并實行分散評標。
2.2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EPC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招標范圍包括施工圖設計、施工及采購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缺陷責任期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1)設計:本次EPC招標設計范圍所涉及各專業的施工圖設計等,提供相應設計技術交底,并解決施工中的設計變更等設計技術問題,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后期服務等;
(2)采購、施工:本次EPC招標施工范圍所涉及工程內容的采購、施工及質保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圖設計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單模式編制施工圖預算)。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資質要求: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以下資質:
3.1.1.1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
3.1.1.2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項目相關負責人員資格要求:
3.1.2.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
3.1.2.2設計項目負責
3.1.2.3施工項目負責
3.1.2.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與施工
3.1.3投標人未處于投標禁止期。
3.1.4投標人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須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開標當天評委現場查詢為準)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如為聯合體投標,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成員家數不得超過 3 家。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cccibqz.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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