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重慶 -兩江燃機二期暖通空氣處理機組
及控制系統項目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2-220)
項目所在地區:重慶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重慶 -兩江燃機二期暖通空氣處理機組及控制系統項目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重慶市北碚區水土新城
2.2 規模: 華能重慶兩江燃機發電 現有一期2臺9F級已于2014年年底建成投產,華能重慶兩江燃機二期項目建設2臺H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額定裝機容量為2×741.87MW。
2.3 建設工期:本華能重慶兩江燃機二期項目已于2023年7月開工,第一臺機組預計2024年12月底投產,第二臺機組預計2025年10月底投產,具體開工日期以上級公司批復為準。
2.4 標段劃分:華能重慶兩江燃機二期項目暖通空氣處理機組及控制系統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42臺暖通空氣處理機組和實現本項目控制要求的配套控制系統、電控、儀表、閥門、連接管道、保溫等附件,包括包括該系統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指導安裝和組態、試驗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2.6 交貨地點:華能重慶兩江燃機二期項目現場指定地點車板交貨。
2.7 交貨期:所需物資到達交貨地點的時間為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招標方可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調整交貨進度,如有調整,招標方將提前一個月通知投標方,投標方必須予以響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所投產品近10年(201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1個3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的含空氣處理機組設備合同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