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洞堡院區消防維保服務采購項目(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名稱:龍洞堡院區消防維保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二、項目編號: XSSCG-2021-146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采購預算: 人民幣肆拾貳萬柒仟貳佰肆拾貳陸角肆分(¥427242.64元)
五、采購項目概況及需求:采購龍洞堡院區消防維保服務項目。(詳見采購文件)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詳見采購文件)
供應商屬于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或自行承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1年任意連續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響應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供應商須承諾: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